真是丟臉。明明嗆說,我讓你3%,都算你的,就算讓你3%,你也不會贏!讓3%,有那一個正常人會算「正負1.5%」,請你去問數學老師,讓3%的意思,一般就是我民調比你高3%。說謊,虎爛成性,不負責任,為你的無能找藉口。好一個超越藍綠!也好,民調8年倒數第一,用聳動「話術」來騙年輕人,認清你也好。
誤差的意思是民調結果柯贏侯,實際上是侯贏柯,柯沒領先超過3%,侯可以宣稱實際上可能他贏。或是民調結果侯贏柯,實際上是柯贏侯,侯沒領先超過3%,柯可以宣稱實際上可能他贏。柯禮讓的意思是,上述兩種狀況,本來可以爭議誰才是真正領先,柯都願意禮讓侯。現在變成柯領先不到6%,國民黨也要柯禮讓,這其實早超過誤差範圍了。補充,3%只是大約值,在樣本數一千多份的情況下,誤差範圍其實低於3%。
zuzu2008 wrote:真的是考驗臺灣人的智商,3% 這個小學一年級的數學都還要討論 都簽字了,就好好當侯的副手唄~之前看國民黨詐郭,現在還笨笨地也被騙下去,條約都不仔細看,怪誰!反正,侯柯配,就棄投,或改投其他的
商場上, 如果合約有告知是以統計結果落在誤差範圍內 (統計標準會根據樣本數有不同誤差標準)允收,字也簽了, 如果是自己認知錯誤, 一般也只好自己吞了不是嗎? 除非是打算要毀約可以不認帳.除非白紙黑字就是寫誤差範圍 1.5 % : 統計誤差1.5%就是 +1.5% ~ -1.5% ,否則事後才來 ... 好像是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