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我不是台積電叛將」梁孟松淚揭內幕:賣命16年被逼退太侮辱

我記得當時是路線之爭
主攻製程微縮,還是要搞先進封裝
梁主張前者
後來就被逼退了
梁孟松離開台積電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面子

我遇過的所有離職的人,不外乎兩種說法

1. 我在這裡沒前途,我要另謀高就
2. 我受到委屈,遭人逼迫,無奈離職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CogChern

馬雲說過,辭職理由只有2點:錢,沒給到位;心,委屈了

2023-09-17 18:56
sicomtw

錢是有,但權沒有,就要逼你退。沒有開除你,而是放空你。我哥年紀45也是這樣,現在正在找下份工作,找到就要離職。

2023-09-18 11:09
ho520 wrote:
梁孟松離開台積電的原...(恕刪)


那是因為你的層次差,周遭的才都是豬朋狗友

我身邊的人都是因為有了更好的發展
Lightwave18

去中國一定是薪水翻倍

2023-09-17 17:43
北漂彰化人

Lightwave18 陸資挖角的待遇很多是台幣數字換成人民幣數字,超過4倍

2023-09-18 8:49
ok001 wrote:
「我不是台積電叛將」...(恕刪)
叛將,民進黨裡面多的是!!

公司越大.人事傾壓越重...

能力越好..受的排擠就越多...威脅到老闆走人...不同派系走人..

想逼走你..隨意職務調動你就會自己走了...連資遣都不用給...

所謂競業條款其實是個笑話...我專業是這個..你說1年內不得去類似公司上班...那你要付我一年的薪水嗎??

還是我要去擺地攤脫離本業???

你要我走是立刻馬上...然後一年內不能去相關公司...你卻又不付我一年的薪水???

這算不算霸王條款!!!!!
棒流爪貴虧

所以要先弄成被裁員資遣,絕對不要自主離職,勞基法還是要搞熟。

2023-09-17 20:34
JasonQ

競業條款要搭配競業補償

2023-09-19 2:39
warrenwang111 wrote:
你要我走是立刻馬上...然後一年內不能去相關公司...你卻又不付我一年的薪水???
這算不算霸王條款!


如果說離職可以馬上跳巢去同業公司是合理的
那同行說要兩倍薪聘請,前提是要帶技術機密來,也是合理的嗎?

人多的企業總是會產生派系,會勾心鬥角,被同事間擠壓,就說是被公司逼退
好像不是我不好相處,而是公司愧對我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ho520

台積電有提告,台積電也勝訴

2023-09-17 20:22
tjptw

他確實違反保密約定啊!

2023-09-19 9:37
大大方方的愛自己的國家.
天經地義 心安理得.
霉痢奸不倒 世界不會好
真不虧是血汗台灣!不管公司對員工做什麼事員工都得聽天由命、任由擺布?
ok001 wrote:
「我不是台積電叛將」...(恕刪)


如果說他是叛將,那當年Morris離開TI不也是?
ho520

Morris 是創業,不是投靠敵營

2023-09-17 20:23
tcwu

去那裏創業?給人戴綠帽...還得3請4請..TI上不去才來台灣

2023-09-18 8:06
warrenwang111 wrote:
你要我走是立刻馬上...然後一年內不能去相關公司...你卻又不付我一年的薪水???

這算不算霸王條款!!!!!


其實很多大公司高階主管都有簽"競業禁止條款"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56569
而且這個是有法源的
裡面有一條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期間,最長不得逾二年。逾二年者,縮短為二年
再加上
(四) 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
關於這一點,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4]中有更明確的認定標準。基本上,公司提供補償時會斟酌以下因素來判斷是否合理:每月補償金額是不是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百分之50、是不是足以讓員工維持該限制期間的生活所需、以及給員工的補償是不是與員工因競業禁止所受損害相當等其他因素。


粱孟松這個案件,被公司利用了一個"漏洞"把這個期間延長
所以有爭議性!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