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基泰給的也是張意向書而已只是發這張調查紙的時機錯大了反而造成嗜血的媒體跟想出名的政客撻伐在房子傾倒後應該是適用危樓條例來都更了吧容積獎勵應該會多出不少建商又不是做慈善事業的賺錢不應該嗎??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狀況下就行阿....都更最怕的是無知又貪婪的地主(這也是都更最難的地方.."整合")我那天看新聞上有一戶屋主說的對家裡的東西多有感情之類的就心想......這個應該不好搞了....
是否賺更多就不知道了?會找幾個基層公務員背鍋嗎?建商緩刑?罰鍰?沒事?工地主任會背鍋嗎?背鍋有無對價關係?畢竟倒塌建地不用花錢買?多蓋的樓地板面積是建商的嗎?市府會增加獎勵容積嗎?獎勵容積是誰的?很值錢嗎?一瓶換一瓶?新建物公設佔比60%?室內實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