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na789 wrote:
首先。藝人明星的私事本來就是不該歸他們 的粉絲們管—— 沒有人有義務要承擔這種方式的公審
如果今天一個明星分享一個關於他的私生活或是被超級無敵變態狗仔拍到他的裸體。他們的私事本來就不是公怖於眾的。這可以說是現今網路發達的網路犯罪問題可稱作新一代的恐怖主義。網路太發達。不用幾秒鐘的訊息就可以從地球的最東傳達到地球的最西國家。個資外洩的風險也越來越高⋯⋯別把他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你們本來就是不同的人。別人也沒義務要給你知道關於他私生活的一部分。只能說如果把別人的回憶當成自己的回憶?那你就是傻子無可救藥的瘋子了🙏🥶!
藝人明星
沒有粉絲
什麼都不是
私事也是他們炒新聞的一種辦法
就小孩子不懂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