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問題..金融機構鑑價報告不是你說多少,就是多少(雖然可以調整)針對不動產估價,是按照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和相關法規和函示做評估..陳明文的說法很有問題,他講了一堆有的沒的,甚麼還有買設備啦..這些都是魚目混珠想轉移焦點..因為對金融機構而言,只關心擔保品的價值,而他的那幾塊地應該不到那個價值..鑑價報告拿來看一下就知道有沒有鬼了
追根究柢, 兒子拿出多少現金買地?如果真如資料所說:拿1300萬買3000萬地 (貸款1700萬), 這樣的流程是ok後續自己又先付出多少現金搞廠房? 又拿抵押在銀行的土地去跟政府搞專案融資,土地是有負債的資產,這樣可以再融資, 搞二胎借款?這樣的流程,合乎銀行放款程序?
https://www.storm.mg/article/4826894(風傳媒)-----------------------------------------------------------風傳媒的新聞:黃揚明臉書寫,這案子有關陳明文說自己是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戶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然後陳明文有幾個任期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監督農委會預算,所以陳明文公開承認用陳冠廷名義等同承認沒有迴避利益關係。稍微簡短敘述,有興趣要看完整可以去風傳媒網站看或黃揚明臉書看~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昨(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要提供前立委黃國昌畸零地作為停車場的法律諮詢,未料黃國昌在直播踢爆陳明文用3000萬土地跟農會貸款1億多,而且是用兒子陳冠廷名義去貸款的;陳冠廷凌晨在臉書發文回應,黃國昌說的並不正確。但PTT的網友卻不滿表示「叫你爸別刪文」。
ok001 wrote:不過,《民報》登入地籍資料查詢系統,查出陳冠廷擁有的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61-7號土地,在竹崎鄉農會有三筆貸款,約2500萬、9200萬、1900萬左右(細節如圖),貸款總額約1.3億,但因撥款作業費用等,實際上陳家拿到約1億元。用這些土地互相做為擔保品。 這厲害了,三筆土地貸1.3億,手續費要3千萬,這是地下融資嗎?而且可以貸這麼多錢,還互相作為擔保,水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