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目的是延命而非拖命,從安享晚年轉變到不得好死,何至於此,投入資源經費給腐朽老化類同行屍走肉遠高於即將成長茁壯兒童青少年,似乎有些本末倒置,資源錯置難說是否因此影響生育意願,一人不死全家或好幾家跟著倒楣甚至影響人生進程,因此造成人倫悲劇時有所聞,建議可依個人意願適可而止,
勉勵 wrote:安樂死就是自殺 反對...(恕刪) 如果我是那個躺床上,不管有無意識,只要我知道我會拖累我全家只要可以動十秒,我會做的第一件事也是唯一一件可以做的事就是自殺"未經他人苦 莫勸他人善 你若經我苦 未必有我善"
安樂死其中一個爭議是,為什麼要讓拯救生命的醫療人員去替你殺人?想要死請自己動手,想要無自主意識的家人死也請自己動手。不要想藉由法律叫醫療人員去替你動手殺人,讓你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及道德責任,又能保有自以為是的尊嚴。如果安樂死的法規是讓自殺、殺無自主意識的家人都可以自己合法動手,不需要藉由醫療人員動手,那我就沒意見。
larry-han wrote:我媽住了安養院4年裡面的住戶將近一半是不會動每天定時管灌,換尿布,一週被扒光推進浴室洗澡我早就就跟我女兒說好了不要讓我受這種苦! 把自己搞的窮一點沒有公職月退俸應該沒機會受這種苦畢竟不是金雞母會生金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