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hbou7 wrote:看台灣大部分好像支持...(恕刪) 以我目前的想法是 討論這個議題之前, 要先處理完畢現今已被判處死刑的畜牲, 才有意義。對喔~ 已經被判處死刑的人還可以做釋憲的動作, 代表他們根本沒有懺悔, 只想逃避。那我若收到罰單是不是也要釋憲?
假釋犯10分鐘殺2人五度判死 最高院要審他是否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最高法院承審庭也擬定3項法律爭點,其一為陳福祥犯行是否為公政公約中「情節最重大之罪」,其二是更三審判決對於陳福祥犯罪動機、態度、是否有教化可能等量刑事由論斷有無不當之處,其三是陳福祥殺人的具體情節有無不能判處死刑的理由。像這種,居然多次發回都死刑之後,還要討論這些,前幾次說發回時都不討論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