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USA wrote:若是不喜歡蔡英文,可以說她執政哪些地方沒做好可以說她的升等資料封存不合常理可以說她的博士論文不存在可以說她的博士學位有問題但是,扯她一年花多少錢真的是太無聊 對一般人來說,1600萬元不是一筆小錢,當然,蔡嬤不是一般人,他是民選首長,她的財富大量增加或減少,都應受全民的關注;這少掉的1600萬,追根究柢順藤摸瓜,是不是真如傳言所說用來收買....??難道不需公諸於世嗎?
那些錢應該不是她本身生活花費啦!新聞要貼就想清楚再貼。當然看到內容後,可以再繼續鑽,去質疑公益捐贈、業務花費,是不是有什麼鬼怪在裡面,但標題刻意只留標題還強調單身,好像是一個人吃喝花費1600萬,有必要嗎?====蔡英文委託律師於彰化銀行設立「蔡英文委託双榜法律事務所受託信託財產專戶」,由律師管理 2020 總統大選選票補助款,供支付競選經費不足款、捐助「小英教育基金會」、公益捐贈及其他業務需要等用途使用,截至2022年11月1日帳戶餘額9452萬9057元,與上次申報時餘額1億1102萬9332元相比,少了1650萬275元。
stanley1995 wrote:蠻無聊的!你可以去說...(恕刪) 我知道你看不懂所以以下是給大家看的=====第 2 條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第 11 條各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應就有無申報不實或財產異常增減情事,進行個案及一定比例之查核。查核之範圍、方法及比例另於審核及查閱辦法定之。第 12 條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有申報義務之人其前後年度申報之財產經比對後,增加總額逾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年薪資所得總額一倍以上者,受理申報機關(構)應定一個月以上期間通知有申報義務之人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freedomhome wrote: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應就有無申報不實或財產異常增減情事,進行個案及一定比例之查核。查核之範圍、方法及比例另於審核及查閱辦法定之。 "減少1600萬元"算不算"財產異常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