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rningtw wrote:幾乎跟去年公投一樣的狀況,去年政院的發言人出來還找到理由解釋 鯛民在那叫什麼叫?去年公投人家一樣這樣幹公投也一樣大獲全勝啊?既然多數民意同意塔綠班政權耍官威,人家當然繼續耍下去啊?有種今年就先下架塔綠班政權的縣市長候選人?不然台灣人就繼續乖乖當順民吧!
mourningtw wrote:蘇揆助講交管爆民怨 ...(恕刪) 看起來,依照規定是不可以隨便對候選人按喇叭的第 92 條汽車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第 41 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