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籍仍然差別對待有罪認定,算對於出身地的種族歧視,敵國出身就是原罪活該倒楣,這類事歐美國家隨時在發生,是否也要跟著學,況且台灣人對不同國家人種跪舔嘲笑羞辱差別看待,早已是生活日常,認為只要中國出身就有疑慮不准任職公務機關,甚至幾等親之內都不行,建議修訂國安法律,中央縣市鄉鎮軍公教身家調查清洗乾淨,事情會簡單很多,選舉期間特定候選人藉由反中恐中,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博取知名度,獲得報導已經算成功,同時展現習慣成自然不經意流露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