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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撞碎4口!黃子洋「酒駕致死」遭判7年10月

鐵牛CEO wrote:
撞四個判七年

酒鬼們可以放心喝了


判七年官個3-4年就可以假釋了
鐵牛CEO

上訴後 還有機會更低捏[囧]

2022-07-01 12:49

這要我就直接撞死他
撞死來回輾
再喝幾口酒就沒事了
幹~台灣司法真蚌
腦子空空滑手機
kleiberwu wrote:
善良法官又輕判....
kleiberwu wrote:
黃男被檢方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今(1)日宣判,依酒駕致死罪判處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中華民國刑法 第185-3條
2.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是法官輕判還是法條輕判?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kleiberwu ...(恕刪)

檢方批「輕判」計畫上訴!

法條不重也沒錯!
難道酒駕不該重判 ?

酒駕致死最高有期徒刑10年!
酒駕致重傷最高有期徒刑7年!

他是撞死一人與三人重傷!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Quantum09 wrote:
酒駕必須重判 沒往這...(恕刪)


立委:傻了才修法,我還要跑酒攤呢!
lordwu007 wrote:
立委:傻了才修法,我(恕刪)
正是 就是因為會動到自己才會有不修法的不作為跟其他推託之詞
Quantum09 wrote:
正是 就是因為會動到(恕刪)


正是 然後一堆低智商選民繼續投給這些垃圾民代
kleiberwu wrote:
BMW撞碎4口!黃子洋「酒駕致死」遭判7年10月
這是刑事的部分吧?
判重一點雖然有警惕效果,
但是對受害人並沒有實質的好處。
看看民事的部分能不能判酒駕肇事者多賠一點,
最好能養受害者一輩子?
酒駕是公認的事實了,還敢講那種垃圾話,一點悔意都沒有,真的應該判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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