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ame wrote:這種 可以回朔 且無配套措施的修法以後可見的是 當其他政黨競選時可以拿這個當作競選承諾另外 法條可以往回追到95 年....這樣不會有違憲疑慮嗎? 監察院、大法官都自己人....誰敢有意見?!這個解套後,就算未來政黨輪替....也不可能再改回來台上的可以大膽花、大膽拿了~
zxcvbn1234 wrote:民進黨為阿扁除罪 原...(恕刪) 我覺得絕對不是為了阿扁,單純只是為了以後下來怕被查帳而已...放寬第二國籍,撤除特偵組,除罪機要費....串在一起就是撈好撈滿卸任往外逃,你也抓不到的節奏...!草尼格瑪..
禮誠工作室 wrote:這法為何強行要過!為了 阿扁 , 因為有人說過 "民進黨誰沒拿我爸的錢" ,而且 還有多少的 暗帳 沒有出來! 為了選舉除罪之後,多少可以把 "建國基金" 拿出來選舉用!準備下台的,可以開始 光名正大 的收集自已的 "建國基金"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已的 "建國基金" ! 反正都除罪化了! 他們是怕陳水扁說什麼特殊的內容嗎?所以才要除罪化?還是這次也有人不當使用國務機要費?先蓋防火牆,早作準備呢?好像有些文章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