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吼吼~~ wrote:這個還別說,半夜路上躺著一隻狗都不好察覺現在我換車子燈光足夠遠,以前那輛真的是看到就來不及了 在轉角處還有交叉路口還有燈光路口沒減速連煞車都沒有直接撞上去被判過失致死不過份啊而且有喝酒的腳踏車騎士肇責也會分攤不少責任
ado016435 wrote:司機過失致死罪真的不(恕刪) 倒在路上真的要看光線充不充足,不然真的無法判斷前方有沒有東西有次開車前方光線不充足撞到狗,幸好速度不快,下車沒看到狗跑了只是這位先生在路口沒倒路邊,站坐在腳踏車上,只能說司機沒注意路況直行撞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