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tommy wrote:竟然都是國手了,為何要穿別國的衣服? 你不幫自己的公司工作,然後去幫別人的公司上班,你公司不會處理你嗎? 不是在公開場合穿,請問違反哪一條法律規定?現在的政府都講法律,有違法才要依法辦理,沒有違法是要講人權的哦 !而且國手並沒有代表他國參加國際比賽哦 !這一點9樓好像沒有搞清楚 !
hch2006 wrote:你看吧, 一堆人都搞不清楚這些規定或設備是哪個政府? 不需要搞清楚誰設的,真的愛台灣,不用廢話一大堆,直接拆掉,究責交給東廠處理,很難嗎?分層負責不會嗎?分贓倒是很厲害就是了 !
hosee921 wrote:沒什麼好處罰的,總統都說了 本來就沒有違反台灣的任何法律,搞不懂要處分什麼?就法論法,台灣的民主就是法治價值與言論自由,容許其他不同意見,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才是真民主 !年輕人不要被洗腦認為政府政策都是皇恩浩蕩,絕對不會出錯,不然就不會有民眾申請國家賠償成功了 !
台灣交通要解決不會單靠政黨輪替就能解決這麼膚淺簡單,這是整個體制長年守舊,觀念不願與時俱進造成...另外也請先了解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差別:政務官由首長任命,任期通常與選舉和黨派轉換有關,負責擬定政策方針策略;事務官由公務體系上來,任期不受選舉和黨派轉換影響,負責承接政策方針策略,擬定實施方案並執行。因此就算政務官三天兩頭換人致使政策方向變來變去,關鍵的實施方案依舊由同批事務官擬定,若是這些有決策的事務官仍舊用守舊的思維,加上地方官、里長等非交通專業的插手介入,以為所有政府方針政策與交通現況問題,用"降速"、"禁止"...如WD-40當萬用藥般噴一噴就能搞定,但根本問題依舊沒有解決,治標不治本,如今造就台灣交通死傷比因肺炎死傷高30倍的驚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