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拉拉拉 wrote:性侵割乳殺人,我還以(恕刪) 死的又不是 狗官 垃圾民代的親人哭一哭 有懺悔狀就沒事了關個幾年就可以出來了現在要殺人 只要對象不是 狗官 垃圾民代的親人或本人已經可以不用顧忌了 反正就是 可以教化 免死
你腦袋不太好喔?你以為現在還是馬英九總統喔?bomsori wrote:我知道你跟我一樣不爽啦! 但國際人權兩公約是中國黨馬英九承認並簽署的(國際上有沒有生效不知道),責任在他啦。妳先去找他看看他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