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務必前往篩檢=自由意願篩檢?

疫調那種篩檢會相對強制(有機會被罰錢)
整個里那種就算了

樓主在高雄還好,如果真的感染還有免費旅館可以住
就是小感冒要被關14天會有點冤
小島畫師 wrote:
沒去的話會受罰嗎?

你張貼的文章有寫,「收到篩檢簡訊」的,要去篩。
沒收到的,就不用篩。
社區張貼的公告,你看到了,想去篩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一切都依照有沒有收到要求篩檢簡訊。
小島畫師
小島畫師 樓主

這不是社區大樓張貼公告,是放到家裡信箱。上面寫了兩個「務必」去篩。

2022-02-16 9:06
惡魔推銷員

小島畫師 一樣的意思,總之以疫調簡訊為準,至於塞張紙到你家的,只是宣傳。

2022-02-16 9:09
雙面浪人 wrote:
就是小感冒要被關14天會有點冤


現在的防疫旅館,根本是流行中心!

沒病進去,會搞出一身病出來!
雙面浪人

對,其實通風口應該9成以上不合格

2022-02-16 9:12
寫務必那張
可以打電話去問有沒有法律依據
沒法律依據的務必,就只是很多喜歡揣摩上意+拿雞毛當令劍的務必
當然是以最上層機關政策為主
G邁都說一定要去不然會罰錢了
那只能說是里長搞不清楚狀況
而且里長也不可能幫你繳罰款啊
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里長,下次就別選了
結果剛剛學校老師轉述,教育局承辦人說,收到紅單去篩的人要採陰才能進校園。
那麼,收到紅單沒有去篩的人可不可以上學?教育局承辦人說:可以。

結果家長跳腳說這樣為什麼要寫務必去篩檢?!
小島畫師 wrote:
結果剛剛學校老師轉述(恕刪)


就說塔綠班的防疫是笑話

指揮中心 沒肩膀,底下就隨意
不篩檢接罰單?&篩完中招接觸的人通通去隔離
滿滿台灣價值的台式自由
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
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
如果有強制性,用字應該為"應",不能用模糊的字眼
要具體說明法條依據與表明違反處分的罰則
很多都講講,沒法源
之前大家配合照做
現在不配合就發現漏洞一堆

目前看起來最聽話的是醫院跟學校,要推到29類人開始就有反抗的聲音出來
但是要無辜被關的人多了才覺醒.....

國外已經抗爭過好幾波
台灣的公民權利教育有進步的空間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