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46條人命,不是市長要負責而是負責消檢的消檢單位、負責偵辦竊案的警察.........要負責 ??那,這2個單位的轄區承辦人員,負責管理的市府官員,全替市長扛了 ?這鍋,是不是甩得有點遠了 ??那軟男,是在哈囉 ??說好的不迴避,所以甩鍋給別人 ? 真的是,了不起,負責 ..............
firedragon wrote:不然安檢員能幹嘛??? 就算安檢人員進去了,要開單,請問要開給誰???? 這幾天政論節目都討論到爛了,不改善可以【斷水斷電】...現在消防還沒改善的老舊大樓,你猜政府會不會有作為???現在消防還沒改善的老舊大樓,你猜政府會不會有作為???現在消防還沒改善的老舊大樓,你猜政府會不會有作為???
kantinger wrote:斷水斷電容易的話全台違建不早都拆了嗎? 拆違建跟非法使用而斷水斷電是不同的兩件事。斷水斷電有什麼難的?你水電費都沒繳就斷了不是嗎。一堆違規營業的店面都被斷水斷電過,違建私接水電同樣也會被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