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18 wrote:所為的監督只是幌子爭(恕刪) 就算監督為虛~爭權為實你一個政黨不想著執政~那你乾脆解散算了連那個一點都不親民的黨~明知選不上不也是出來插花怎麼~現在你說的話怎麼跟那個笨檢一樣傻??笨檢說~被告跟律師商討串供~這跟你說的話一樣好笑吧被告不跟律師商討~難道只要起訴通通要認罪??在野黨不想執政~只想著乖乖等著泡沫??說說看~你能講出這樣的話~邏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