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ssalady123 wrote:
每個年代都有性工作者阿,不都為生活經濟所迫下海嗎? 這也能說日本強迫人家嗎?
為生活經濟所迫的話,
正常的社會應該有就業輔導機構協助尋找工作,或者提供職業技能培訓。
社會福利機構提供短期急難救助,了解問題根源,
也會跟就業輔導機構合作,看能不能幫這些婦女一些生活上的忙。
你覺得正常一點的女性,選擇工作上有從娼,志願擔任軍中妓女這個項目嗎?
可以跑去生活困苦的地區,找那地方的女生訪談,問看看有沒有人志願從娼?
二戰的日軍提供軍妓職業給女性,這是正常社會有的現象嗎?
而且看到的工資,給得也很差勁。
根本就是性剝削。
怎麼會問這麼缺乏常識性質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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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反而不一樣,有些女孩想賺快錢,所以去作高級酒店的酒女,高級伴遊,
那個是找月入二三十萬新台幣以上的工作,運氣好的可以拿更多,就又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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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被日本天皇母國灌輸,為帝國皇軍服務,為大東亞統一聖戰獻身,是台灣人無上的光榮;
一來日據時代,貧富差距很大,大部分的佃農長工甚至白米飯都不常吃得到,生活所迫,軍妓是謀生職業;
她們的後代? 被害者學會了日本人欺騙台灣人,壓迫台灣人的手段,成為加害者....
這就是台灣政治社會的現況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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