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at39 wrote:
台電 能源豆問 第一(恕刪)
裡面資料根本是有問題的。
在台灣,高階核廢就是用過的燃料棒,這些都已經是固體,不需要再固化,而是要合格封裝。至於再處理產出的廢液是高階核廢,會做玻璃化而不是單純固化。台灣也沒做再處理,不需要考慮玻璃化問題。
處理的重點在於【大量衰變熱】的散熱,需要冷卻數十年,到達深埋場工作溫度,才能深埋。
沒有好好冷卻,就會出現核災!!!
[例一]福島核災:冷卻系統停電失效=>乏燃料高熱持續加溫到幾百度上千度=>冷卻水變水蒸氣=>水蒸氣與燃料棒鋯合金護套起作用分離出氫氣=>氫爆!!!
[例二]克什特姆核廢料爆炸事故:前蘇聯在車裡雅賓斯克州奧焦爾斯克,建造提鍊鈾和鈽的工廠,取用湖水冷卻反應爐,產生的核廢料(廢液)就簡單地裝在鋼筒埋在八公尺深的地底。
在1957年9月29日,因液體核廢料桶的冷卻系統失效,導致液體汽化並發生爆炸!!!爆炸威力相當於70-100噸黃色炸藥,保護棺因而破損,散發出去的輻射物質隨風往東北方飄散了大約300至35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