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derzero2 wrote:.....要不然你要(恕刪) 防衛過當是家屬的事,對你我一般人會接受臨檢的無關你說要制止不然會被撞死,那應該打駕駛吧,打乘客有用嗎還不是照樣開走阿~你不是說會撞死警察,本案例沒有啊,看影片他只是想跑
我也蠻反對朝人開槍制止逃跑的輪胎能不能射得到,說實在這根本就不重要警察的對講機是幹嘛用的?警察這些年來建立的警網是幹嘛用的?警察的外勤巡邏幹嘛用的?只要發動包圍,其實人根本就跑不掉尤其攔檢時都有錄像,車子牌照、乘客等其實都拍下來了如果對方是要蓄意殺害警員式的衝撞,開槍很合理但在臨檢站警察都是站在車旁邊,這種要跑的根本就不會撞到警察,除非警察自己站錯位更何況對方只是要跑而已,警察就能使用致命武器?那太好了,以後碰到跑的全部清空彈匣,美國警察就這麼玩的看看美國警察這樣玩的下場這案子剛好在這個月已經判決了該警員被控3級謀殺罪、2級謀殺罪、以及過失致死罪全部罪名都成立,下星期的樣子將開庭宣布刑期,估計40年起跳
ichirohiro wrote:都屬於正面,這種通常可被視為對警員發動攻擊行為 原來想跑是視為攻擊行為啊,持有毒品跟配偶前科累累罪不致死吧也難怪桃園一女子不服盤查最後被抓去拘留好幾小時,但是法界可沒人說警察全對喔
版上有些朋友看起來對於這個社會還是理想化的打橫衝直撞的輪胎不是像電影演的那麼好打,就算命令射死車上的人也有難度的,只能說剛好打到再來混亂中的錄影真的很清楚嗎,以及車牌都是真的不是假的嗎?有心搞鬼的話,錄影的東西都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