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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檢(補) 警察開搶要瞄準開車的駕駛 ? 還是坐在副駕駛座的乘客 ?

wonderzero2 wrote:
.....要不然你要(恕刪)

防衛過當是家屬的事,對你我一般人會接受臨檢的無關
你說要制止不然會被撞死,那應該打駕駛吧,打乘客有用嗎還不是照樣開走
阿~你不是說會撞死警察,本案例沒有啊,看影片他只是想跑
蔡謙卑(千碑) wrote:
女拒檢加速撞警遭開槍

一槍打在前擋,一槍在駕駛左側窗戶
都屬於正面,這種通常可被視為對警員發動攻擊行為
被打死活該,只可惜死的不是駕駛
我也蠻反對朝人開槍制止逃跑的

輪胎能不能射得到,說實在這根本就不重要
警察的對講機是幹嘛用的?
警察這些年來建立的警網是幹嘛用的?
警察的外勤巡邏幹嘛用的?
只要發動包圍,其實人根本就跑不掉
尤其攔檢時都有錄像,車子牌照、乘客等其實都拍下來了

如果對方是要蓄意殺害警員式的衝撞,開槍很合理
但在臨檢站警察都是站在車旁邊,這種要跑的根本就不會撞到警察,除非警察自己站錯位
更何況對方只是要跑而已,警察就能使用致命武器?
那太好了,以後碰到跑的全部清空彈匣,美國警察就這麼玩的

看看美國警察這樣玩的下場


這案子剛好在這個月已經判決了
該警員被控3級謀殺罪、2級謀殺罪、以及過失致死罪
全部罪名都成立,下星期的樣子將開庭宣布刑期,估計40年起跳
這事件證明了臺灣警察是仍然懂開槍的.

蔡謙卑(千碑) wrote:
2女拒檢加速撞警遭開(恕刪)
這只能怪自己交到壞朋友吧
ichirohiro wrote:
都屬於正面,這種通常可被視為對警員發動攻擊行為

原來想跑是視為攻擊行為啊,持有毒品跟配偶前科累累罪不致死吧
也難怪桃園一女子不服盤查最後被抓去拘留好幾小時,但是法界可沒人說警察全對喔
版上有些朋友看起來對於這個社會還是理想化的

打橫衝直撞的輪胎不是像電影演的那麼好打,就算命令射死車上的人也有難度的,只能說剛好打到

再來混亂中的錄影真的很清楚嗎,以及車牌都是真的不是假的嗎?

有心搞鬼的話,錄影的東西都沒用的
既然想跑就會被射殺,臨檢站上就要設LED告示牌以免民眾不知道

例如:
"不服臨檢想跑視為攻擊行為(<--12樓說的),警察可無警告予以射殺"
其他來源的新聞有寫,警察是發現車上是在逃通緝犯無證駕駛,涉嫌毒品只會才攔車的,時候車上也的確找到毒品了。
jimi74 wrote:
那如果流彈打到路過的(恕刪)


你怎麼不說開槍那麼大聲,嚇死路旁的老婆婆該怎辨,不是更合理,

說那些五四三的,被流彈打到不會去申請國賠哦,就真的你很哀不然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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