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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總統動用國家機器挺黃捷罷捷團告發蔡英文違反選罷法

turtlins wrote:
呃~第 50 條中央(恕刪)

所以站台只要不明確的講到選舉或罷免,就通通沒事??
民進黨果然擅長走灰色地帶
就算不違法,我也瞧不起啊

蔡的行為,你不覺得是宣傳活動
其他人的,你卻覺得是宣傳活動
這樣的標準,我也不行啊
蔡英文職位是總統,直接指示力抗罷捷,有沒有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
你眼瞎了? 還是已經沒辦法判斷是非?
一天到晚看你檢討在野黨也是夠了,你該不會以為現在國民黨執政吧?

現在整個民進黨動起來挺黃捷,你覺得合情合理?
從你屢次發言來看,你不就是個比較會找資料的漲翻天,或是伊波拉病毒罷了?
不是嗎?



turtlins wrote:
呃~

第 50 條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

第 56 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

蔡英文從事了什麼「宣傳活動」?

蔡英文「妨害」了誰?

照這個標準,

那過去在歷次選舉,

多少中央到地方的公職人員,

包括罷捷派最愛的韓國瑜,

從事了多少競選宣傳活動?

從罷王到罷捷,

多少國民黨的中央到地方公職人員,

從事了多少罷免宣傳活動?

譬如全國不分區市議員羅智強,

譬如剛剛來過高雄的葉毓蘭,

罷捷派有指責他們違反選罷法嗎?

罷捷派從引用台灣的國安法到選罷法,

都暴露出他們對法律毫無概念、邏輯完全不通的低落水準。
turtlins wrote:
蔡英文從事了什麼「宣傳活動」?


她「下令」民進黨全黨挺黃捷!

別忘了她是黨主席。
都已下令了

還要硬拗


小蝦米對大鯨魚

為了我們自己的健康與良善價值
加油!
選罷法第50條規定的是「機關」

這些韓粉大概是看不懂法條
asd09789 wrote: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恕刪)

有人關心高雄空品嗎?

今天高雄好風景

仙境傳說online

魯拉拉拉 wrote:
現在整個民進黨動起來挺黃捷,你覺得合情合理?


所以,

現在整個國民黨動起來挺罷捷,

你就覺得合情合理喔?


jeel54321 wrote:
她「下令」民進黨全黨挺黃捷!

別忘了她是黨主席。


選罷法規範的是政府機關,

政黨不是政府機關,

如果因為黨主席身分就觸法,

那底下這位在最近一個月內連犯兩次的慣犯,

你要不要建議罷捷派也去告發一下呢?


菜阿嬤不是全民利益優先的總統,政治考量重於一切.
治國無能搞選舉才是正職.
L01NM wrote:
其實何必用到這一條我(恕刪)

看表姐夫就知道了
為什麼你的論文沒有教授肯簽名背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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