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學童的家庭條件不盡相同,在義務教育下的條件滿足之下
本來就應該有一個齊頭式的平等
但從繳的餐費開始,就應該落在學生的身上
依據各校的人數,或是該區域的學生人數=這邊就是要訂定一個標準出來
多少的學生數,搭配幾個廚工
該廚工的費用要來自校務費用來支付(這樣就可以增加工作機會,又回歸校務管理)
再來就是承包跟自製的部分
考量各地區的學員數及距離
回歸各縣市政府去進行管理並進行最有利標(是最有利標喔,並加入上一年度餐食評鑑作為加權計分)
意思就是吃出問題,或是採購出問題,或是難吃的話,以後要再做到生意的機會減低
根據該地區的距離訂定運送費用的補貼(這邊是 依據該區域送餐距離進行補貼,不計入餐費)
這樣就不會影響到餐費的內容
當然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這個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百分百的認同
而不是在一個固定的餐費底下,不斷的要求廠商提供無止盡的內容
甚至想要在餐費上去動歪腦筋,例如喝喝花酒,拿拿回扣之類的
要避開這一個可能發生的問題
其實有幾個控制的方式去讓餐費回歸真正的餐費用途
繳納的餐費直接進縣府教育局監管的帳戶
補助的餐費直接進縣府教育局監管的帳戶
贊助的餐費直接進縣府教育局監管的帳戶
支付的對象只有當次的得標廠商,或是廚工負責人
廠商:逐月請款
廚工:逐周請款
根據用餐人數訂定合理之零用金=支付雜項及相關調味品支出
最後就是設備項
場地由校方提供
設備費用由教育局編列預算來建置
並編列設備維護費用,使用年限,緊急預算(面對天災人禍)
讓餐費回歸真正的餐費,每一塊錢才可以真正的進到學童的口中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