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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24歲短褲妹勸不聽! 社會局幫求職 警方:再乞討就開罰

靐龘 wrote:
活到老爸老媽都不想管
真丟人

你爸媽不也沒在管你
聖堂教徒 wrote:
那主動脫褲子會不會罰!?...(恕刪)
不會被罰
你看最近陰蒂主動開大腿給美國老爸
有開罰嗎😎
小酷林 wrote:
都當乞丐了...

警方還要開罰!..(恕刪)
真的……
那台北火車站附近要不要順便處理一下……
第 8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唱演或播放淫詞、穢劇或其他妨害善
良風俗之技藝者。
前項第二款唱演或播放之處所,為戲院、書場、夜總會、舞廳或同類場所
,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得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islandhuang wrote:
第 82 條有左列各(恕刪)


就說快點罰一罰

然後她就繳不出來

然後繼續在火車站乞討

然後再罰

然後她還是繳不出來

然後派國稅局來找她

說她欠國家錢 再罰

然後她還是不能繳

然後國家說 那我就把你抓起來坐牢

然後她就去牢裡

過日子 生活 被人照料了~~~~~~

中壢派出所 幹得好~~~~~~

請快點演出~~~~~
這個問題

我個人覺得應該要找小燈泡媽媽立委來解決

她立委耶~~~~

這女孩的人權

可憐啦~~~~~~

找中壢派出所來解決

是霸凌啦!!!!
stoak wrote:
真的……那台北火車站(恕刪)


台北火車站 龍山寺~這兩個地方有能人能清的掉~統治台灣都算大材小用
看來只有台灣阿童能幫它解決這個問題
stoak wrote:
真的……那台北火車站(恕刪)

警政署要不要直接來個什麼專案,不要把遊民問題推給地方政府處理?
乞討也是要講造型的
打扮得乾乾淨淨跑去乞討
這樣就是沒有職業道德,所以該罰
下次可以學其他的前輩先進,穿得破破爛爛
說不定就能順利執業

她放個碗在路邊划手機
都一年半載沒人理了,因為新聞報導出來就要開罰?
就呼籲民眾不要丟錢給她就好了
不懂這是在罰什麼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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