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無漫遊 wrote:這就是要做功課啊不然後悔都來不及了本案問題點只是賣低而已少賺一些錢而已實在不用太生氣何況白紙黑字人家沒違法信義房屋是大公司是真的會提告 大公司會提告就了不起逆信義房屋遲遲不說明受害者的質疑如果買方和房仲本身有通謀串聯這是構成詐欺罪或背信罪並不是白紙黑字買賣就沒違法
591首頁 新聞 地產學堂 買房前先看 1分鐘懂房地合一稅 連結持有3個月未滿1年奢侈稅45%原屋主賣32萬/坪 3個月後賣42萬/坪其它的都不算的話 光交奢侈稅有賺嗎?除非之前沒過戶再來買賣價錢要要屋主同意市場機制有時差10天半個月一坪就差很多萬了這波行情就拜中美貿易大戰加上疫情台商回流資金沒地方去炒起來的
teneas wrote:一坪不到32萬賣房 三個月後卻以42萬上網賣(恕刪) 42萬上網賣(開高價讓人殺??)結果賣掉了嗎?如果最後是34w成交那該消費者會說什麼?--------------------------------賣二手車的不都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