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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再現?警察在街頭任意盤查民眾,還嗆聲誰錄影就盤查誰!莫名其妙被說是現行犯,沒告知罪名就被逮捕!(警備總部再現?)

blood0819 wrote:
新聞不是寫的很清楚嗎??
要表達訴求,就好好講,硬要這樣黑白講妨害名譽,不是自己找死嗎?


你錯了,別被新聞唬了,說什麼就信什麼

實際會因為所謂妨害名譽現行犯出動一堆警察逮捕的幾乎沒有
chunchih wrote:
時間 9/19 (六(恕刪)


應該先入民進黨,首先先出示黨證,就沒事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blood0819 wrote: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遭法...(恕刪)


呵呵!這新聞也是有不實之處,首先,提告人需要舉證志工的確知道他住在哪裡,有哪些具體的妨礙等事實,這些通通沒有提出!有調查嗎?
我們卻先看到警方如此粗暴的惡行,一個60幾歲手無寸鐵的阿嘛,被帶到警局做筆錄後,又被強制送到地檢署漏夜偵訊到半夜3點不支,叫救護車送醫。若是你的家人,你感受如何!!

那個告訴人權力這麼大,可以指揮值班檢察官漏夜偵訊這種小案?
finepupil wrote:
公務員公眾場所執行公務可受公評,當然可以錄音錄影

所謂盤查也要依法有正當理由,不是想查誰就查誰

所以還是沒經驗被唬了


檢察官會幫你想理由

聖堂教徒 wrote:
舉個牌就說是恐嚇這樣是恐嚇那裡?

那路邊賣房子的都恐嚇路人買房嗎?


「舉牌=心生恐懼+恐嚇」這種爛理由,也只有涉世未深的覺青會買單
1.只要不是現行犯 有權拒絕警察的盤查(李永得事件)
2.遊行為什麼要申請 只是〞路過〞(覺醒青年事件)
>>>>那警察為什麼無端要查 都是執政黨自己搞出來的
重點是執行官報案了
警察也只能查辦啊

台灣就是一直不通過防跟蹤騷擾法,才會有這些有的沒的
又沒有適當的法規可以處罰這些人

對案子有疑問,可以提出訴願,去政府機關門口抗議,去拍局長桌子
幹嘛一直針對承辦人呢?
是任意街頭嗎??
我實在很懷疑~
台灣價值不夠請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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