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新聞不是寫的很清楚嗎??要表達訴求,就好好講,硬要這樣黑白講妨害名譽,不是自己找死嗎? 你錯了,別被新聞唬了,說什麼就信什麼實際會因為所謂妨害名譽現行犯出動一堆警察逮捕的幾乎沒有
blood0819 wrote: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遭法...(恕刪) 呵呵!這新聞也是有不實之處,首先,提告人需要舉證志工的確知道他住在哪裡,有哪些具體的妨礙等事實,這些通通沒有提出!有調查嗎?我們卻先看到警方如此粗暴的惡行,一個60幾歲手無寸鐵的阿嘛,被帶到警局做筆錄後,又被強制送到地檢署漏夜偵訊到半夜3點不支,叫救護車送醫。若是你的家人,你感受如何!!那個告訴人權力這麼大,可以指揮值班檢察官漏夜偵訊這種小案?
法稅改革聯盟長期在全台各地抗議、聲援太極門土地收歸國有一案,19日下午在竹北市一處社區舉牌,其中黃姓女子因舉牌上寫執行署李姓女執行官名字,遭警方帶回,並以恐嚇、妨害名譽、違反個資移送法辦,法稅改革聯盟20日委託律師向六家派出所葉姓所長、蔡姓女警提出強制告訴,另告葉姓所長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