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度還可行,但我覺得要加上幾個前提,要擔任行政首長,市長或是總統這類的,至少也要從底層一路選上來吧,市長必須要有地方議員或立委資歷,總統必須要有地方首長的資歷才可以出來選,可以任期長一點,六年、七年或是八年,但不能連選連任,總統、縣市長只能當一期,縣市長做完只能往上爬選總統,總統往上...沒了,下下一個任期才能出來選,不然整天就在搞選舉,兩年大選一次快被煩死了,這個選完布局下一個,下一個選完又布局下下一個,可以不要這麼多選舉嗎?一次都選完也不會有跳槽問題不是很好嗎?
直接民主制也就在瑞士等人口少而平均素质高的国家才有可能成功,人口多了素质参差不齐只能是代议民主制,而选举制度设计得精巧的话会让选民有种“我的命运我掌握”的错觉,以为一直在台上的利益集团是自己选出来的,治理有问题就再选新一届政府,而不会考虑制度本身问题,而行贿受贿则被合法化为“游说费”等让人抓不到把柄。
修則 wrote:個人總覺得~選舉這款...(恕刪) 發這文也太可笑了吧你不說我還以為你在反串選了里長然後上面的人怎麼貪你也不知道 就算貪了你也罷免不了 因為不是你選得直接民主才能體現民意 懂?做不好就換你覺得找一堆關係好的人陪你一起做事這樣不對那你就罷免他啊整天只會在那邊獨裁獨裁真讓你選里長其他不能選那才叫獨裁 懂?每天在那邊吠 也吠不出事情來啦 動作好嗎 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