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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音樂家跑熱炒店酒吧 指揮中心:不會公開足跡

katokikyo wrote:
澳音樂家跑熱炒店酒吧...(恕刪)


莫非去了不該去的地方?

例如,##北路?
xattacker wrote:
覺得外勞的隱私可以不...(恕刪)


拿下等人來比!

閃邊去!
aavicky wrote:
有些案例公佈足跡,有...(恕刪)


依照、林北的心情
aavicky wrote:
有些案例公佈足跡,有(恕刪)


有掌握接觸名單就不公布,很難懂嗎?

搭公車很難掌握接觸名單,所以公布。
音樂家有搭乘公車或捷運嗎?如果有,就該公布,沒有就不用。
美國是爸爸,澳洲應該是叔叔吧
都不能得罪?
高深莫測,很難理解。

站在民眾觀點,只要是對民眾好的,就該去做。
白人、國際音樂家....
馬來人、非法看護工....

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是平等的....
但是之後,就要看你爸媽的血統、收入、社會地位......
jianchan88 wrote:
有掌握接觸名單就不公布,很難懂嗎?

搭公車很難掌握接觸名單,所以公布。
音樂家有搭乘公車或捷運嗎?如果有,就該公布,沒有就不用(恕刪)


熱炒店 的 顧客,有 接觸名單 嗎???

酒巴 的 顧客 有 接觸名單 嗎???
就是這樣..大家用猜的
然後大家不出門消費
一堆餐廳受累
一切多是陳時中害的
害它們沒生意受牽拖

真得是澳洲來的奧客
katokikyo wrote:
澳音樂家跑熱炒店酒吧...(恕刪)

完全不意外~
雙標黨的拿手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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