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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再告百名韓粉!王瑞德給機會:以我名義捐款就撤告

logosoho wrote:
1450不會幫你的損失流眼淚的(恕刪)


1450 還會帶頭罵,韓粉都是一些剛學會網路的大叔大嬸,看到有人罵,就也跟著罵。

只是韓粉不知道,1450 不會有事,只有他們會有事。
漲翻天 wrote:
打嘴炮還是要注意韓粉(恕刪)


我對公眾人物動不動就撤告以示大度的行為很感冒(別急、這包括韓總)。

既然要告人就想清楚,告了就求一個水落石出、導正社會風氣!

就是公眾人物這種行為慣壞了網路、媒體上一堆鍵盤霸凌者跟名嘴!

不分藍綠,我支持告了就告到底!不然我通通認為是作秀、演戲、心虛!
邪惡小多 wrote:
他的發言一直讓我想到黃安....

聲明:這裡說的「黃安」原意是中性名詞,沒有讚譽或抵毀的意圖,就看閱讀者怎麼認知了,別告我我忙得很。(恕刪)


好奇問一下
罵人是白癡,公然侮辱罪無誤
但如果是說,看你講話,讓我聯想到白癡....

應該是有差別吧...
garc2015 wrote:
我對公眾人物動不動就撤告以示大度的行為很感冒(別急、這包括韓總)。
既然要告人就想清楚,告了就求一個水落石出、導正社會風氣!
就是公眾人物這種行為慣換了網路、媒體上一堆鍵盤霸凌者跟名嘴!
不分藍綠,我支持告了就告到底!不然我通通認為是作秀、演戲、心虛!(恕刪)


單純只是賣弄而已,只有他懂法玩法....
浪費司法資源...
這我很同意阿
既然告了 就告到底 不要做戲給支持者看一下而已
既然有心端正風氣 就要貫徹到底

某族群的氣焰就是這樣被帶起來的


garc2015 wrote:
我對公眾人物動不動就(恕刪)
jeel54321 wrote:
1450 還會帶頭罵,韓粉都是一些剛學會網路的大叔大嬸,看到有人罵,就也跟著罵。

只是韓粉不知道,1450 不會有事,只有他們會有事。(恕刪)

明明各走各的陽關道 獨木橋
有些還會故意挑釁, 惹你生氣,
忍不住,動手的 或是 罵人的
就中計了 中招了
mark0826 wrote:
單純只是賣弄而已,只(恕刪)


那會浪費司法資源?這絕對有教育意義。

讓那些天生嘴巴就臭的傢伙受到教訓是大快人心的事。

少則賠數千元。多則賠數十萬。
能賺錢又能教育沒教養的人。
愛罵人那就賠錢吧。這是很有意義的事。
garc2015 wrote:
我對公眾人物動不動就(恕刪)


他就是屬於告到底那派阿

上次還自爽因為告人

可以讓他出國玩

現在又搞這齣

那個黨的搞事特多
他之前講告韓粉讓他可以出國旅遊之類的,
個人覺得不可信啦。
法院效率那有那麼快,一年半載才可能判決出爐,
等他確認官司打贏了,能拿到錢,恐怕也是今年明年以後了。
那能讓他去年就出國玩
hello
支持告到底
1. 通通告 : 不要只挑大嬸大伯來告,連反串的友軍也要一起告

2. 警惕風氣: 讓一些X粉知道真實世界已經不是經國時代,該學乖了, 別再當豬隊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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