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Passcode wrote:因為817政府目前是(恕刪) 出入境攜帶菸品每人免稅只限1條菸(捲菸200支,通常為10包)、雪茄25支、菸絲1磅。如果攜帶超額香菸入境,攜帶第2到5條香菸每條將罰款500元,香菸沒收。逾5條者將全案移送,由法院裁罰。超買....還是一樣沒入啊......
cucubird wrote:出入境攜帶菸品每人免(恕刪) 一條罰500這麼貴那9797罰完也快500萬耶不過這案子一開始走的就是稅捐稽徵法,而不是以走私辦我猜最後肯定是會搓掉的,但我對這個政府就不會有任何信心了反正就繼續等後續報導吧
Enter Passcode wrote:我的淺見是:可以领回(恕刪) 這點我認同,貨物的部份,只要按規矩補足稅金跟價差,另外支付一定金額的罰緩,那些煙是可以允許領回的,但..其他的罪責應該要另外受審跟承擔
打!慢慢打,慢慢上訴,拿出購買證明,證明那是你們買的,再來稅金補足領貨,海關再派人在門口等,偉法超帶走私再沒入,看你要用哪一條證明你一個人可以在法律之下買這多條菸.玩超過2年香菸發霉....再退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