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b307 wrote:當初立專法或特別法不(恕刪) 大部分的圈子內的人是溫和的只是感受到他們內心也是希望能有個正當的管道能夠同婚被社會上的人所認同罷了MBA12345 wrote:在沒完整的法案跟配套...(恕刪) 我認同您的想法但畢竟不是主流社會也許年輕的一代有機會改變現在的規則吧
a0980000056 wrote:人家同志要結婚,關你(恕刪) 也許需要有夠頭腦冷靜思緒清晰的人才能有機會能夠做到這一切吧?所有的法律也並不是一開始就都完善都是要慢慢來慢慢演變而不是一昧的去用言語霸凌恐嚇吧?尊重包容理性探討不才是符合民主平等的國家嗎?賈伯斯汀可 wrote:的確是!但...(恕刪) 身邊有很多的鋼鐵直男們對於同性這一區塊並不客氣所以有時候反思政治真的很好操弄族群對立言論真的會偏激到不行(像本文舉例說的)但隨著接觸過服務業來說其實大部分的同性戀者會比較多的包容
在台灣看到同志,大家早見怪不怪了,哪算弱勢,回教國家你去看看同志會怎樣,我是覺得夠了就好,互相尊重,也不用特別強調是同志,就要跟其他人不一樣,你可以去看看同志大遊行,大家的穿著,其實我不懂這樣穿著的意義是什麼,另外扯到政治,你看看蔡英文去南部敢說這是她的政績嗎,如果真的這麼引以為傲,為何不敢講!
a0980000056 wrote:那些同運支持者常說不支持就是歧視, 但是事實上他們在做的叫做「逆向歧視」 先前跟您一起打過一場無厘頭的戰同意你這句話+100同志們, 別再跟我說, 希望同情同志情懷請先幫我們將你們族群內的敗類攆走再說吧!!
fratedda0 wrote:想起最近跟同志圈的朋(恕刪) 你真的不知道同性戀就只是性傾向的一種嗎?異性戀:OX的對象是異性同性戀:OX的對象是同性雙性戀:OX對象同性異性均可。不管同性戀或異性戀或雙性戀,你情我願關起門來OX根本沒人理你。我國對於同性戀也不會像沙烏地阿拉伯、印尼鞭刑80到100下。但同性戀卻把喜歡跟同性OX的性傾向公開大遊行?那…是不是異性戀的:吃幼齒、3P族、換妻/換夫族…的性傾向也來公開大遊行?您認為:異性戀吃幼齒、3P、換妻/換夫族…的性傾向,在政治上是否算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