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moto_tw wrote:依據中國創新投資有限...(恕刪) 今天高檢確定不起訴向心夫婦了。很顯然,這個共諜案自始就是羅織罪名,北檢還聲請再議兩次,非要高檢來打臉。當初的王立強,現在也不知所終。這幾年台灣的司法,真是無止境的秀下限。人生有幾個四年?結果向心夫婦還是不能回香港,因為另一個「洗錢案」還在審理中。唉!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