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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還搞不清楚去年同志結婚公投是在投甚麼東西嗎?

>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結論:制定同性「婚姻專法」


你的結論是錯的。 公投結論: 非婚姻關係的專法。

覺青都認為: 只有他才看得懂中文, 別人都是文盲不識字。


七個有蔡英文所任命的大法官,为什么可以否决700万人的投票?

cdx wrote:
因為公投前就被大法官...(恕刪)
結論就是現行公投根本是多餘的東西
只有是或不是,但沒明確結果
就給骯髒人玩弄的空間
不管題目怎樣,都能玩文字遊戲繞過去

對比菜皇所說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不吐血都難
3dFPSone wrote:
>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恕刪)


想請教一下什麼是非婚姻關西的專法,是指所有權利義務都和婚姻關係一樣但是不能叫『婚姻』嗎
WillM wrote:
想請教一下什麼是非婚姻關西的專法,是指所有權利義務都和婚姻關係一樣但是不能叫『婚姻』嗎


>所有權利義務都和婚姻關係一樣

這句話就錯了。 同性又不牽扯到生育 小孩, 怎會跟 婚姻關係一樣?

就跟男女朋友 同居關係 伴侶關係 龍陽之關係 對食關係 。
這些也都沒有生育 小孩的關係。

桃園三結義, 劉關張 結拜, 也要結婚了嗎?

你跟房東租房子, 也要跟房東結婚了嗎?

民法第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看到沒有, 結婚就是兩人去簽一份 [ 結婚契約書] [ 結婚合約書]而已。


你不會租個房子 會跟房東簽結婚契約吧。


兩個同性 去簽[結婚契約],覺青就是好笑。

你能想像 古代兩個太監去結婚嗎?

桃園三結義, 劉關張 結拜, 大概也是要結婚了。

提案一: 妳是否同意上妳要帶套?
提案二: 妳是否同意上妳以其他的方式避孕?
請做答
搞不清楚? 就是要上啊!
3dFPSone wrote:
>所有權利義務都和婚...(恕刪)


其實我可以理解欸。

了解你的意思了,所以你覺得政府沒有遵守同婚公投的結果,不應該用專法婚姻關係來保障,可是可以用其他非婚姻關係(例如結合之類的)來保障同性關係,這樣理解對嗎?
看到沒有, 結婚就是兩人去簽一份 [ 結婚契約書] [ 結婚合約書]而已。

結婚合約書


然後覺青 跳出來說 這違憲。

-----------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立契約書人
承租人 ,出租人

我沒房,為甚麼不可以當出租人, 是不是也違憲?

覺青就是有病啊。

----------

>所以你覺得政府沒有遵守同婚公投的結果,不應該用專法婚姻關係來保障,可是可以用其他非婚姻關係(例如結合之類的)來保障同性關係,這樣理解對嗎?

本來公投的主文就是: 你是否同意: 同性非婚姻關係的關係。
大恐龍會議違憲的釋憲已經決定
不管公投怎麼投其實都沒用
如果公投能決定
同同法案根本不可能過
以前民進黨把公投講得多偉大多高尚
都是騙人的
THE666 wrote:
不是我要幫小英說話,...(恕刪)


TO:樓主,你不能期待 聽別人說這是反同婚就投下去的人 能夠聽得懂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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