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財富 wrote:扣留別人的證件,這個...(恕刪) 保全業法中, 並沒有"保管"這項業務, 台灣保全與工會簽的是"護送服務"契約.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ojSYnNHH9A
現在2000份三天發完?那你先前提供的"程序"咧...1. 要先預約,才能領表2. 要面談後才能填表..1小時叫1,2位..3. 要等2天..,現在沒有保全,這可省那你至少"程序"一樣啊..不是要預約,要本人且要約談...依先前一天只能幾位, 至少也要排到8月底才能發完吧..怎現在沒有程序了?工會沒有程序了?工會沒有程序了?工會沒有程序了?那解散算了啦..gossips wrote:要幫工會平反一下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