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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沒毛病? 黃智賢提6觀點引激辯


何處相思明月樓 wrote:
黃智賢的說法引來網友激辯,反對者質疑黃智賢真的以為中國有人權可言?黃的最大的問題就是相信中國司法,中共想要抓誰的時候只要羅織罪名就可以利用這個條例,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更有網友認為黃智賢不了解37條引渡的罪名嗎?指目前引渡罪名有37種,只要是中共聲稱的嫌疑犯即可引渡,其中有一項是危害種族,只要危害中共統治,就是等於危害種族,各位真的覺得這種法律沒問題嗎?

但也有網友挺黃智賢,認為黃智賢的分析清楚明確,爲真相發聲;一名網友表示,他也不解為何要反送中?上次在台灣被香港男友殺害的香港女孩,兇手回到香港逍遙法外,被害者及其家屬的公平正義卻沒有得到伸張,真是沒有是非了!如果能夠堂堂正正的做好人,不要為非作歹、又何必緊張害怕這個逃犯條例;也有香港網友指出,遊行當天, 物資(口罩、 頭盔等)源源不絕地供應現埸,錢從何來?...(恕刪)



那些遊行的30萬人還是百萬人有幾人關心人家....?

還是參加遊行抗議就是種流行,就是潮...?

還是外來勢力結合島內勢力企圖想顛覆社會?


什麼是良心? 什麼是正義?

還是自己搞殘香港這個貿易金融之都還有股市後,再來怪都是別人害的?

香港中底層的人忙著拚生活,

這些人真不知有啥閒工夫參加這種事,

再跟著無腦亂下去呀.....




台灣人先回想一下,林克穎酒駕撞死台灣人,之後落跑回英國,該不該引渡回台灣?英國法庭質疑台灣法院不能公正審判,是不是歧視台灣司法?
將心比心,香港人在外國犯大罪,不用引渡,是公平的?一直質疑大陸會亂抓人,卻對美國全世界亂抓人說是恐怖分子,抓到關塔那摩去虐待視而不見,根本無知
反送中的有個邏輯錯誤,
說中共會羅織罪名亂搞抓人。

那中共要羅織罪名亂搞抓人,
還真不需要弄這些法律,
只要想蠻幹直接抓就好,
何必文謅謅的立法?

hello
一介小書童 wrote:
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恕刪)
笑死人 中共抓人還需要立法 那這些在反對什麼
何處相思明月樓 wrote:
針對香港「反送中」...(恕刪)


送中條例 本來就沒問題

如果你沒幹壞事 老共也不會把你怎的

有需要害怕的就是那些 一天到晚搞政治的人

一般人去香港轉機 或是 旅遊 那是幫當地搞好經濟

老共歡迎都來不及 怎麼會隨便把人銬起來往大陸送

還有台灣一堆人 吃飽撐著 送中條例 那是大陸的事

跟 99.999% 的台灣人 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何處相思明月樓 wrote:
讓在大陸,台灣,澳門犯了殺人,强暴,劫機等37項罪刑,然後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審判。錯在哪裡?
...(恕刪)


條例的寫法為
8. 修訂第 2 條 ( 釋義 )
第 2(1) 條,相互法律協助的安排的定義——
(a) (a)(i) 段——
廢除
“( 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
的政府除外 )”;
(b) (a)(ii) 段——
廢除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 )”。

改了就能引渡
就算改了
台灣有可能用這個修正條例要求引渡嗎

aken92000 wrote:
問題可大了!中國司...(恕刪)


對於壞人來說,問題的確很大

難怪壞人都怕死了,死命要抹黑中國

但我覺得奇怪的是,壞人怕也就算了,你又不打算當壞人,怕什麼?

還是我對於你沒打算當壞人這事,有了誤解?
何處相思明月樓 wrote:
針對香港「反送中」...(恕刪)


這事其實很單純

就是你相不相信中國的司法

相信~你就不覺得送中有何問題

不相信~送中問題就大了



目前看來不相信的人居多
樓主你可以打簡體沒關係

對台灣人沒問題啊~
但對香港人問題可大唷~
等條例通過
在香港說話都要小心唷~
還有些政治犯跟以前得罪過中共的香港人可以準備搬家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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