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uta wrote:還沒判刑,哪來的嚇阻作用?~對這種的重判就對了~刑度問題?問問立委諸公啊~...(恕刪) 關立法什麼事,問題在法官自由心證事實認定才是關鍵事實認定不同導致適用法條不同,光殺人故意認定是傷害致死一來一往,刑罰就是由死到生法官檢察官的權力太大毫無節制才是問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