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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與法拉利

widther wrote:
許多實務,就算法官...(恕刪)



一樣問題法律可循,先不考慮超跑

你都能買汽車,也有一定經濟能力養那台車

好死不死,遇到窮人撞壞你路邊的車,你都有能力養汽車,你能否接受各付各的?

也有可能 對部分窮人來說 一台車 50~70萬也是貴車


另外富人有富人稅金



hittaku0413 wrote:
1.如果不是撞到4台...(恕刪)


人跟物 不一樣
主要還是以物品對物品來討論比較好
行船走馬三分險。
有時一件臨時的意外不只讓人傾家蕩產,甚至自己的生命、無辜路人的生命也會犧牲。
照我說,開車不確定的風險實在太大了,應該立法禁止所有人開車才是。
是非對錯不該因人而異
我也沒錢... 但有開車
所以多花了點錢買超額保險...
不僅是撞了超跑的風險
一條人命也是近千萬的...
不是不同情
希望能因本事件讓大家更重視
至於怎麼去規避風險...
就看大家的想法了
我一直以為在台灣只有被撞死的才會是孝子
幸好沒有人死,不然孝子就不是開車的了
tastwe wrote:
你都有能力養汽車,你能否接受各付各的?...(恕刪)

你引我的文,但你表達的與我說的有何干係?我看不懂。我再把我的原話po一次
你愛炫富、愛風神這沒問題,但別人沒義務與你分擔"炫富與風神的副作用"。...
分車種取年銷售前五名之車價平均,作為來年車禍賠償協商時的"車損最高賠償數額",再依雙方的車禍責任比例各自負擔。


我主張炫富的副作用自己承擔,我幾時提到類似"窮人免責"的觀念?

你的邏輯我看不懂,恕不再理會。
看來以後出車禍,一定要大喊“我是孝子”,先喊先贏
不料對方回說“我也是孝子!

孝子開車上路,能不能在車身或車牌寫個“孝”提醒一下

widther wrote:
你引我的文,但你表...(恕刪)


別怒大大
我只是想要了解你的主張
想要設立 超跑理賠上限條款的理念


我只是引用在其它
窮人對上一般人,如果法官也是用超跑理賠上限放在一般人身上
燕子湖 wrote:
孝子與法拉利時代更迭...(恕刪)
好像有個警察被疲勞駕駛撞死……
widther wrote:
我主張炫富的副作用自己承擔,我幾時提到類似"窮人免責"的觀念?

問題是...炫富要怎麼認定??
對開二~三十年破車的人來說 開新年度馬三也是一種炫富啊...
而且他還真的不一定賠得起馬三!!

什麼叫炫富要自己承擔副作用

所以 被殺被強暴被搶劫被偷竊都應該要自己負責嗎?

疲勞駕駛就是有錯在先

如果法拉利車主停車有違規之處自然會有責任

但為什麼這社會居然只因為雙方經濟懸殊就檢討被害者?

長得太美身材太好就該被強姦?手上有錢就該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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