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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反同公投 聯合國官員:人權永遠不應付諸表決

smallbeetw wrote:
聯合國?已經管到非...(恕刪)


只是個ngo的主席

聯合國對這種事沒空啦

五大常任國中俄羅斯就是個反同大國,好意思喔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樓主是每天只看三民自嗎?
怎麼老是po這種政令宣導文呢?
還有,該罵的是民進黨吧
核准公投的是誰?
公投不合己意現在才狹洋自重?
以後不要轉貼這種充滿邪氣的新聞了,聯合國派來了一個gay發言,這什麼意思?
是要來貪污,還是專門來袒護自己人的利益,這個不言自明,其公正性在哪?
其正當性在哪?

請問聯合國自己的世界人權公約,有同性婚姻嗎?當然是沒有
所以是自己認為同婚本就不是基本人權,但派出來的人,卻可到處招搖撞騙?
其實聯合國曾解釋過這個問題,就是異性,只有男與女之間,才能有婚姻
而同性之間,最多就是同性結合,就是可組成家庭而已,這就是答案

再來歐盟的人權公約,也大致相同,組成家庭的權利要有,不然屬違反人權
但同性婚姻呢?當然還是沒有,所以歐盟的同婚制度,就是由各國自行決定

再來講到人權,就更可證明聯合國是個下流的組織,原因很簡單
請問全台灣都只有住著動物嗎?是半個人都沒有?
不然如真的有人,那麼當然要有人權?
台灣人口有兩千多萬,也不算是人口小國
但台灣能加入聯合國嗎?當然是不能
那麼加入聯合國的非政府組織呢?還是不能
所以聯合國本就不把台灣人當人看,所以何來聯合國自己所說的人權?
那個聯合國來的gay,是來這裡講獸語嗎?不然怎麼溝通?

再來一堆同志團體,說中華民國已釋憲,憲法最大,所以都不能違憲
請問這些人真有讀過憲法嗎?真的懂什麼叫憲法?

請問憲法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如不是的話,那麼又是誰定的?
憲法本身就開宗明義的講,就是主權屬國民全體,然後選出代表來制定
所以國民全體,何止修憲而已,甚至可以制憲,整部憲法換新的都行

如不然的話,台灣何來的一堆所謂的台獨人士,還天天在那裡大吹大擂?
但為什麼都沒事?請問台獨這種東西,難道會有任何的可能性不違憲?

再來講到大法官釋憲,就更可笑了,其實同婚釋憲
本就是大法官自己的意思罷了,所以是誰提名,就聽誰的?
請問憲法裡的平等權及自由權,哪一條有講到婚姻這兩個字?
其實所有的憲法條文及所有的文字中,根本都沒有婚姻這兩個字
那麼還違憲什麼?

美國的最高法院說,法律不能阻止偏見,但法律不能為偏見服務
但他們大概也只講了一半而已,另一半應該是
法律不能阻止偏見,但法律不能為[政治]服務

而所謂的釋憲文更是後令壓前令,今天你能釋憲
當然明天也能換別人來釋憲,這就是真正的現實,所以奉勸一些人
真的不要太靠勢?
今天你做的到的,別人以後也是做的到的

TH2004 wrote:
想必紐約時報,華盛...(恕刪)
關我屁事.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聯合國官員啥時要讓台灣加入聯合國啊
如果是在投票前就說這種話, 大家還會覺得有道理,
現在都選完了, 再這麼講有什麼意義?
這跟那個蔡英文在表決後說退回去重新表決有什麼不一樣??
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他誰?
我國是聯合國會員嗎?
他憑什麼干涉我國內政?
我看那天路上一隻蟑螂出來講兩句話綠綠跟挺同的也會出來嘴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我只想過那雞隻的人權在哪???

12月1號前被攤販大屠殺,聯合國有為雞隻倡導人權????

相較之下同性人權並不會有死人,只是他們想不開自殺而已不是嗎?

勇敢的台灣人不是被嚇大的

有心人士刻意勾結外國勢力,恐嚇嚇唬台灣民眾,意圖謀取政治利益

對於此種不要臉的賣台行為,應加以譴責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黨工

三民自貼貼人

叫洋狗出來叫你就高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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