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霸 wrote:差幾千票差幾萬票你是拿來比啥的驗票也是有一定標準 問題是丁陣營不是提驗票而是提選舉無效如果 “邊開票邊投票” 是他提選舉無效的理由那麼全台灣只要有 “邊開票邊投票” 的地方是不是可以提選舉無效?
crazydiamondc wrote:那就全台都無效啊又...(恕刪) 不可能全台無效!1.關鍵在4點後的三個多小時,只有台北存有棄保可能,其它縣市不是沒棄保可能不然就是大勝!2.訴訟上,選舉無效舉證責任可是在原告(敗選方),光舉證有影響選舉的因果關係現實上就不可能了,要靠選舉無效勝訴的機率太低了!3.選罷法57條的解釋,就投票完畢是指針對該投票所還是所有投票所有疑議,但以執政黨過去的優良記錄,有可能會作出是指所有投票所這種拿石頭砸自己腳的解釋嗎!!結論,驗票流程跑完,選舉無效訴訟敗訴的可能性幾乎是篤定了!
為了確保、撼衛 民主最根本精神 法治 就一定而且 必須提無效訴訟。 不然, 以後都這麼公然做弊 , 台灣就變成 披著民主皮的極權國家。不論重選是否慘輸,或者翻轉, 這都必須做。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維持真民主 , 就得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