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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看不懂就不要投

就14.15不同意,
剩下通通同意,
很好記.

13那個還是同意好,
每年吵正名,
不煩嗎?

今年13蓋同意,
一次處理.

old_hsiao wrote:
公投裡面一堆文字陷...(恕刪)


咳咳,其實可以全部都投同意.
反正要頭痛的只有當前政府.

裡有只有一個複決案就是第16號以核養綠公投.
就只有這一案一定要過.
超過500萬票同意的話,下面這條條文就會廢除
電業法第95款第一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也就是廢除2025非核家園.

複決案的法律效力就是法律案之複決通過後,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3日起,失其效力

至於其他的創制案,那個就真的要看立法院遵循民意與否了,如果他們都忽視,兩年後你們知道的囉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no name2120 wrote:
這是某位認識的老人...(恕刪)

我很簡單也很好記
14、15案不同意
其他同意
公投不就是讓自己決定嗎
一堆人說要怎樣怎樣蓋章是怎樣

你要的別人不一定要
不要亂教
真的很棒棒

old_hsiao wrote:
存放位址就是核電廠...(恕刪)


不是,報告裡早就排除了,

現在只說會是在宜花東或是金門媽祖,

有花崗岩石層的地方,而且平均一平方公里要少於600人的鄉村,大致是這樣。

現存放位址在核電廠是暫時的,我指的是永久的。
個人也覺得很好記 13、14、15不同意

但公投票在投完九合一後
一定要記得跟票務人員拿取喔
不然走出會場就失去資格了@@
13 同意 ,其他隨便,因為都沒啥實質效果

只有13過了 ,有某政黨會很抖,當然那個黨臉皮很厚啦 可是很好玩歐
kennychu123 wrote:
16 號公投:您是否...(恕刪)

小弟住台中,
如果繼續火力全開不用核電,
小弟擔心的是能不能活到2028,
處理核廢料是以億元為單位?
執政黨的政策高度都是兆來兆去,
執政黨候選人的選舉政見都億來億去,
很稀罕嗎?

b700543 wrote:
就14.15不同意,
剩下通通同意,
很好記.

13那個還是同意好,
每年吵正名,
不煩嗎?

今年13蓋同意,
一次處理.


就14,15不同意
其他通通同意

13那個其實蓋同意或不同意都行
新聞不都報了,不管同意或是不同意,政府都會繼續用中華台北參賽
意思就是告訴你們,投爽的啦
第一次看到連投都還沒投,把正名當成神主牌的DPP政府,先縮頭了
不愧是綠色的黨,不負縮頭王八之名


但,怎麼可以就這麼讓它縮頭呢?
縮進去還是要拉出來給它正名一下啦
所以,13要投同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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