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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20年才認大群館違規北市府坦言「行政怠惰」


Saad Otabi wrote:
喂 柯P 你底下的官員自己承認 台北市行政怠惰 3年半 你都不知道...
(不用去414?)

你這個市長怎麼當的




立刻下台吧!!!...(恕刪)
+1
神回應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台北市某大學長興宿舍的使用執照,是『教育設施(寄宿住宅)』,太子學舍的使用執照,則是『(附屬教育設施)寄宿住宅』」,可見原本大學宿舍在北市府認定中,就是「寄宿住宅當作教育設施之用」兩者不衝突。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台北市某大學長興...(恕刪)


我覺得林洲民這廝又挖了一個坑

大巨蛋還攤在那邊
現在很可能會燃起台北市內各大學宿舍的熊熊烈火
2012年郝市府時期,也曾有議員檢舉過,對此林玄理解釋,當時只到建築物外面現勘,沒有進到內部探勘.林玄理汪禮國要出來面對為何只到建築物外面現勘.若六年前有進到內部探勘,應該就知道違規了.6年前合法是因沒有進到內部探勘!是有人瀆職!
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說,又昱與文大簽約,文大再出租給學生是違規,又昱直接租給學生就合法。柯強調,這是幫所有人解套、也幫自己解套,從韓國瑜、吳音寧、侯友宜,怎麼做人家都會不滿意,他就盡量維持中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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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懂了嗎?不是只有你侯友宜跟蘇貞昌在選舉
我柯文哲也是在選舉耶,文大發起北市賭爛投票我可承受不起
我用違規不違法幫所有人解套,順便送侯辦一個被打壓的形象
你侯友宜私下應該感謝我,後續大家配合一下把程序走完
你又昱跟文化先解約,我市政府才好輔導中籤的400個學生各別簽約
租金中間的價差文化要如何補助學生?文化你去想辦法嘛
Saad Otabi wrote:
林洲民自己承認過去3...(恕刪)


我是說標題說晚20年才認大群館違規

,明顯就是詐騙啊。。。

我沒說林洲民他三年多北市府沒去查是怠惰是假的阿。。。

是標題寫的晚20年才認大群館違規

,明顯就是垃圾詐騙標題啊。。。



又昱在租文化前,又昱所有出租一切合法,哪裡來晚二十年這回事。。。

這不是垃圾標題是啥。。。




違規使用是從文化跟又昱租用後,申報宿舍,在法規解釋上與現在的北市府不同,從跟又昱起租後,跟教育部申報「宿舍」核准後,才開始算違規。。。

所以你說晚20年才認大群館違規

這個標題是不是垃圾標題。。。

請問意思是說
不能租給文化大學,再由文化大學當成學生宿舍轉租給學生的意思嗎?
只能直接自己租給學生的意思嗎???
才認大群館違規 才認大群館違規 才認大群館違規




;;; 選舉
roger1012 wrote:
請問意思是說不能租給...(恕刪)


北市府林洲民對自治條例特二的法規解釋認定是如此。。。

安全是合乎標準,林洲民說絕對能保護學生安全,但使用名目上不合規定。。。

文化不能申請做「宿舍」。。。



北市聰明的就從現實狀況修自治條例,“特赦”所有林洲民認定違規的宿舍。。。

不然即便文化當二房東,合法分租給學生,不以「宿舍」名目來處理,但是文化就少了教育部的補助了,學生的權益一樣受損。。。

所以只有修自治條例,在安全無虞且安檢符合情況下,經專案判定,該物件符合需求,實際解決學生居住問題者,得於專案呈報租賃時效期間,特許為「寄宿宿舍」,並專案管理。。。

這樣才是聰明的解套做法。。。
林洲民這廝

也說過大巨蛋違法,違法之後又要求遠雄重蓋

還好遠雄是經歷過大場面的,一切照合約走,違法你就告我

結果呢,告了嗎?還不是放在那邊擺爛

官字兩個口,隨便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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