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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懷疑「又昱公司」沒將真相告知文化大學,才使得文化大學租用「大群館」來當做學生宿舍之用以致違規??

可以租給學生,也可以租給老師,就是不能當宿舍。

jeel54321 wrote:
大群館能不能當學校宿舍,知道這種"專業"知識的,應該是文化大學,而不是任美玲!
重點是文化當初有行文向主管機關請示過.

回覆公文確認是(可以)的,...

菅耶違法 wrote:
http://newtalk...(恕刪)


違法文大會租??

漲5%不合裡可以不租阿

太不用功了,7月1日年中獎金要扣錢
【情有獨鍾】侯友宜未答完的考卷

https://www.fountmedia.io/article/352



「以前沒事,為什麼今天有事」 法律漏洞邏輯錯誤


首先,大群館用地都市使用分區是 「住二特」,正面表列只能作為集合住宅,不能當作寄宿宿舍,500坪房子隔成99間,申請99個門牌號碼,請問有誰會去租或買一間只有5坪,蓋在陽明山文化大學旁邊,沒有獨立衛浴設備和廚房的房子,這棟房子除了出租給學生,實在想不出有其它用途。請問侯探長,當初是有高人指點還是您或太太娘家靈機一動,想出這種鑽法律漏洞,以集合住宅之名,行寄宿宿舍之實的方法,以後如果您當選市長,新北市民可以比照辦理嗎?


其次,幫侯探長辯護的人經常說「這棟房子21年來都合法,為什麼今天才違法」,意圖指控這是選舉操作。這種論述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以前不是合法,是違法行為沒有被發現。當了大半輩子警察的您一定非常了解「犯罪行為發生」和「犯罪事實被發現」是兩回事,如果一個連續殺人犯,在殺人無數之後才被逮捕,難道他也可以自我辯護「我以前殺人都沒事,為什麼今天殺人才有事」嗎?如果這個說法可以成立,那就敦請您現在立刻宣布,只要侯友宜當選新北市長,轄內所有您上任前的建築物違規使用,都可以就地合法,既往不咎,這樣豈不皆大歡喜。
呵呵,你就等著看台北市政府的動作好了

又昱公司將不能當做宿舍使用的大樓,租給文化大學做「大群館」學生宿舍,若文化大學知道「大群館」不能做宿舍使用,那麼文化大學還會租嗎?

合理懷疑「又昱公司」沒將真相告知文化大學,才使得文化大學租用「大群館」來當做學生宿舍之用以致違規。

菅耶違法 wrote:
【情有獨鍾】侯友宜...(恕刪)


不是說了,

你認定是違法就去告啊
菅耶違法 wrote:
http://newtalk...(恕刪)

我也覺得違法,承租方違法使用。

前校長從上任到卸任都一直違法,違法行使召二租都很明顯是承租方,請立即送檢調。
我砲故我在
菅耶違法 wrote:
可以租給學生,也可...(恕刪)


不能當宿舍的法條,能不能引一下?

樓主突然變成土地建築專家,專業度我實在跟不上 ....

現在風向改打文化大學不知情

我們不介意樓主企圖誤導大家

我們介意的是樓主把文化大學當白痴





是的


沒錯


有請搖擺脫口秀主持人



把相關人等全部抓起來祭旗



好對小豬主席輸誠展現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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