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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爸盼判死廢死聯盟:死刑就可以保護我們嗎?


aznt2000 wrote:
死刑無法保護我們的生命...(恕刪)


死刑無法保護我們的生命
但可以讓罪犯無第二次機會
張添銘(另案服刑中)一九八三年首度殺人,當時年僅十四歲,他打工時與人衝突,拿刀砍死對方,因未成年獲輕判八年徒刑坐牢,假釋後於一九八七年再犯下殺人未遂案,判刑兩年半;出獄後又於一九九三年間因行車糾紛第三度殺人,這次持槍打死何姓男子,被判無期徒刑入獄,二○○七年張男二度獲假釋出獄,二○一○年間,張男因販毒再被判刑十五年半定讞,他卻逃亡拒到案,遭通緝。
前年一月,張男帶改造手槍與四十八顆子彈,在花蓮市搭上三十二歲陳男駕駛的計程車,途中疑因吸毒產生幻覺,以為仇家跟蹤追殺,朝車後擋風玻璃開一槍,陳男嚇到把車停在路邊。

槍抵頭胡言亂語
張男以為陳男停車要害他,竟連開兩槍打死陳男,然後到車外用槍抵住自己右邊太陽穴,不斷胡言亂語,警方獲報趕往抓人,張男棄械被捕,還喃喃說「路邊竹林躲著仇家」、「司機故意把車開進死路,要讓我死」等語。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張男,並指他三十一年內連續奪走三命,已無教化遷善可能,求處死刑,但花蓮地院認為,張男落網時不斷喃喃自語,應是吸毒過量所致,犯案時應已達精神耗弱且有妄想狀態,因此僅判他無期徒刑。
檢方與張男均上訴,花蓮高分院認為,張男知道棄械投降保命,顯見他未達精神耗弱可減刑要件,但考量他屢次當庭向被害人妻子道歉,保證真心懺悔,希望賠償家屬,足見良心未泯。

認定有教化可能
判決指出,依《兩公約》精神,有教化可能的罪犯應留一線生機,判死或許可消減死者家屬怨恨,卻難撫慰家屬悲痛,仍判張男無期徒刑。

回顧台灣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因提前假釋出獄,後來卻再一次犯下殺人案,分別是黃賢正、戴文慶、方金義、林啟銘、張添銘、汪体彥、楊英展、邱志明等8名兇嫌,一共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兇嫌假釋後所犯) 。

廢死聯盟:死刑就可以保護我們嗎?

死刑 至少會減少受害人

當台灣沒有永遠監禁,還有假釋,那死刑就可以保護我們不受二次傷害.
neoneos wrote:
鄭捷捷運殺人案(恕刪)


鄭捷是少數死刑嚇阻無用的例外,律師也是廢死聯盟請的,鄭捷本人不在乎死刑,
當時如果事件沒鬧這麼大,現在可能是你我的鄰居,
所以除了死刑,鞭刑等刑罰也是很重要的,死刑無法嚇阻鄭捷,但是可以避免他再次出來犯案,鞭刑才能嚇阻這種人犯案。
最少能預防再犯罪的可能,要不你就把他們關到死為止...
先別管死刑有沒有用
殺人償命 不是天經地義
是最基本的嗎?
aznt2000 wrote:
小燈泡爸盼判死 廢死...(恕刪)


在想出更好的方法前就先死刑啊
等你廢死聯盟想出好辦法再來廢死
真的想出來還可以送你諾貝爾和平獎都行喔
廢死聯盟講這種幹話我能理解,但遇到事情就要法官判死刑會不會太令人作噁?
Cornelius wrote:
死刑無法保護我們的生...(恕刪)

說真的,死刑就是保護人民最好的解決方案,沒有之一。
死刑可以保護人民不會被假釋出來的死刑犯殺死
可以替無辜被殺的人一命抵一命
死刑能不能保護我們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確定死人不會再傷害我們
死刑能不能保護我們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確定死人是不會再傷害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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