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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莊楚雯 請自重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人不在台北,我明...(恕刪)

(為你好就不引全句)

你這句如果被對方提告, 敗訴的機率很高喔.

刮別人鬍子前.....


囧rz~ wrote:
還好吧, 我不覺得...(恕刪)


.你不是神 法律不是依照你覺得來判刑的
除了少部分收錢的 遠古的生物
大部分還是依照大眾的一般看法來判的

你可以去問一般人 我他媽是不是罵人
如果不是 就不會有罵人 他媽的 被判刑
因為照你的邏輯 跟人吵架 你媽的才是罵對方 他媽的是在罵某某人


你如果告得贏, 我請100份雞排.
要附法院正式文書喔

問題是, 你要告哪一條??
六藝君子 wrote:
你如果告得贏, 我請100份雞排.
要附法院正式文書喔
問題是, 你要告哪一條??



可以告
贏不贏
不知道

著作權
官方認證的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8&ctNode=7561&mp=1


至於樓主罵他媽的、人醜...等等的
對方(記者)也可以告
他媽的這句我不知道
人醜這句話,記者贏定了。




囧rz~ wrote:
我他媽的是修飾告死你這動作, 不是汙辱對方。 ...(恕刪)


這部分 法官心證程度居多吧

雖然我覺得以目前司法界來看
對象是中時記者應該會被當成語助詞

貓貓籠九 wrote:
可以告贏不贏不知道...(恕刪)

有你在,那我就不備份了,我想知道最後誰告死誰
贏的那個記得通知我,我請他吃豬腳麵線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中時電子報 莊楚雯http...(恕刪)


來看看是誰先告誰
還有誰先道歉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期待版主明天告死記者
絕不姑息~



啥麼情況下"罵人"..
受到言論自由保障..

啥麼情況下"罵人"..
妨害他人名譽..


鄉民們勇於嗆聲之前..難道身邊沒有半個法官或律師朋友探聽一下???
樓主要告什麼?
這篇報導有誤嗎?

她是引用mobile01的文章,
正反兩面都有引用。

還是樓主是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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