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250實習生是小英基金會董事嗎這就是為啥被罵翻天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中央隨便一道行政命令都可以把地方搞死,像換台北市警察局長那樣donhsueh322850 wrote:不是權利有多麼恐怖...(恕刪)
法規如何規定就按照規定,如果遴選流程合法,該讓管爺上任就該放行。遴選不合法規就重新遴選,法規不合時宜就修改法規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是偏偏在政治角力的思維下,各自有各自的算計如果法規上合乎法令,其他大學的校長遴選也都可以如此辦理,不會有疑義,那教育部可以讓步,若非,這不能當個案這個鬧劇已經鬧得很久了,應該要盡快落幕,讓社會回歸平靜
x365555 wrote:好像是自卡?乾脆政府規定各種職業「兼差」都不用事先報備,讓大家都可以賺外快不是更好,大家一定會同意的,公家機關老師也可以光明正大在補習班上課,不用受公務人員兼差要報備核準的限制,也可以促進經濟繁榮 你要不要資料看詳細一點再砲?至少會用google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