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edira wrote:
1999本來就是你投...(恕刪)
s99ten wrote:
你看到車水馬龍的橋面上,大剌剌的走著兩個人,不管對方的身分,難道不會按聲喇叭提醒一下用路人?還是你的意思是提醒是錯的?
我知道你受委屈,被罵三字經,吞不下這口氣。
你回看你這個問題,
你已經提到「不管對方的身分」,
我上一篇回文也提到:
【把公務人員身分】,改成【房仲人員】或【黑衣刺青少年】,
這就是「不管對方的身分」,
我想你仍會按喇叭提醒。
被罵三字經,然後呢?還是打1999?
這 應 該 報 警 ! 這 才 是 我 的 本 意 !
上一篇回文的重點:
你自覺被公然侮辱,告他就是了。
1999主要聯繫市政問題,
若公務員態度是市政問題,該單位已承諾改進。不合你意,請再投訴。
若涉及公然侮辱,屬刑法,請提告。
結果你一直 糾 結 在 被 罵 三 字 經,
只想用1999去對付他,偏偏1999不合你意。
既然你說「不管對方身分」,那麼假設對方是天道盟背景的包商,
你是不是也打電話去天道盟總部投訴他?
這種事,你可以 鬧 上 媒 體,或者 直 接 提 告。
打1999,就是市政問題,問題解決就結案,也就是他們已改進沒再罵你,結案。
至於該單位如何懲處,不 是 你 的 權 責。
如果你提告了,舉證事實明確,勝訴機會很大。但因此想求償1000萬,判決金額 也 不 是 你 決 定。
這樣,你清楚自己該做什麼?能做什麼了嗎?
我反對那兩位罵三字經的,但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
但是我有,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有,尤其是在道德法律方面...
他們是高知識分子,
他們是領國家的薪水,
他們代表的就是你我所屬的國家,
我覺得就該高標準看待
另外,我就如一般民眾一樣要為自己的生活打拼
並不是甚麼事情都要透過法律解決
雖然在這件事情上面我清楚我有權利
但是真的不是閒閒沒事做去浪費司法資源的
我想我要表達的是
1.代表我們國家的公務人員,而且還是首都的公務人員,對體醒他安全的行路人應該問候人家家長,對嗎?
2.反應A單位由A單位回應是對的,但是結案的與否,是否有更好的方式?
例如,我前一陣子在亞太網路門市下單,但無故被取消,後來客服處理,要寄送文件給我重簽,我尚未收到,但是已經處裡在進行中了,他們主動留下專人專線給我追蹤,並詢問是否可以結案?
他們的做法是問題來自我,結案與否是我有沒有覺得個案已處裡
若是覺得民眾情緒無法掌控,已經處裡的民眾不滿意就說沒處哩,他也可以已各局處的研考會來做稽核標的
並不是現在的球員兼裁判
3.單一陳情窗口,以我這次的案例,事實上1999又幫我轉來轉去一堆單位,
但是我要說的是誰在做稽核民眾反應是否被解決
s99ten wrote:
我不清楚您對公務人...(恕刪)
我還是覺得你要是覺得1999解決不了妳問題
你就直接回去橋上找人吧
事實上會被1999轉來轉去不奇怪
因為
1,你不知道哪個單位
2,你不知道對象是誰
是不是公務員總歸是你的猜測
(新工處認為應該是~你認為應該是,但說穿了你沒有實證,皆憑感覺這點沒錯吧?新工處有說是誰嗎?知道就不會有應該說)
在人物不明的情形下我也不知道1999能怎麼幫你
告訴你我對1999的真正想法吧
它只是個市民的情緒出口
從來不是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東西
你和它認真是大可不必要
如果你看到車亂停打1999可能有用
但絕對沒有比你直接報警快
下次你要是認為對方罵你
你就直接下車理論了
事後無證無據的,用通電話說你的猜測和感覺就能要求嚴懲某某人(究竟誰?沒人知道)
也太恐怖吧,你知道也有人是隨便來電汙衊公務員的嗎(可能因為沒帶印章,公務員請他帶印章再來,心生不滿就胡亂栽贓,或者是不滿不符合規定申請不到什麼錢,就打電話來惡意檢舉說公務員很爛態度很差)
只要你沒有當下的證據,無法處理這很正常
上了法庭一樣沒人有辦法
最後你的問題反應來反應去
除了對不到你想找的人外
你只是整到1999專線打工的(非公務員,這職業很慘的,第一線砲灰,還24小時輪班)
還有新工處最基層的打工的(約聘,別人不玩的事情給他們幹)
因為你自己都搞不清楚對方是誰了
所以你再打去1999純粹浪費時間
上橋比較快真的
然後跟樓上某人想的一樣
現在公務員整天像過街老鼠
誰都能踩一腳
還真好奇真有誰敢罵三字經嗎?
從來都只有看到公務員被罵三字經還投訴無門咧
建議樓主標題改掉吧
因為你根本沒有證據罵你的人真是台北市的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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