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如果房子不是我的~那是我侵佔嗎?請問侵佔該用什麼方式追回呢?寄存證信, 叫警察,走驅離還是"翻過我家外牆爬窗進到我家"貼冰箱留言” ??而且......老王貼留言在乎我薪水怎麼分配?而不是留言"滾出我的房子“?
scottty12 wrote:應該是你老婆在床上...(恕刪) 講到這個就氣,本來嘛~住在同一個家裡大家應該要同仇敵愾,沒想到我兒子跑去睡人家女兒,說什麼人家給錢!我給的零用錢太少!結果~, 種都留在那裡了!現在小孩還要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