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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男酒駕撞死人又逃逸 竟嗆警:打我啊!

這應該是殺人罪了..

因為他先撞人..但是有人提醒之下..還故意行駛輾過被害者...

這不是過失致死罪可以判的..
牠娘的~酒駕肇事致死,就直接判死不行嗎?還要犧牲多少無辜的人命?贛泥涼的!!

black230994 wrote:
牠娘的~酒駕肇事致死...(恕刪)


判重刑沒意見,但人酒醉後,本就已無自制力,媒體就不必在酒後言行上加油添醋了!

看官們,你們在外與人飲酒嗎?勸酒嗎? 酒酣耳熱之際, 還有能力攔阻你的朋友不要酒後開車嗎?

飛翔的魚 wrote:
江姓男子今天開車在台...(恕刪)


心得:

1.也難怪警察拿這駕駛沒法度,有了以下新聞,再有志向的,怕也是得裝孬一點明哲保身,
退休金已經不多,再三不五時賠一下,基層人員退休時還真的得孑然一身,兩袖清風...

2.這駕駛更厲害,出一張嘴就能達成嚇阻警民效果,比警察拔槍兼開槍還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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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2013年8月某晚在西門町,撞見因遭追捕而飛車逃亡的竊賊黎育維,看到對方將車開上人潮眾多的人行道,因而掏出警槍射擊2發,他雖聲稱是瞄準輪胎,但有一發卻射進擋風玻璃傷及黎育維腹部致死,事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張景義雖已賠償死者家屬80萬元,但仍堅稱無罪。

張景義強調開槍是依法行事,當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開槍射破輪胎,「不然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棍子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國家發給我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

台北地院今天就此案最後一次開庭,張景義表示,案發當時他在西門町執行攤販整理勤務,路過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後方廣場,赫見黎育維駕車衝上人行道,並見到其後有一台外觀如一般小客車但有警示燈、警報器的車在追,他不知只是警民聯防協會的人在追偷汽油的小竊賊,以為是刑大偵防車在追緝重犯,並觀察現場人潮眾多,還有街頭藝人在表演,至少數十人駐足圍觀,因此決定設法阻止車輛繼續行進。

張景義指出,當時黎男座車先是高速撞上廣場邊緣石墩,往後彈了數公尺停下,他跑到黎車前方掏出警槍指著引擎蓋,同時喝令「下車」,不料黎車竟加速往他這邊衝來,他於是瞄準輪胎開了一槍,黎車卻持續行進,他才又往左閃身再開一槍,黎男受驚倒車,直直退到撞進後方騎樓,張景義再上前把人拖下車壓制,才發現他中彈流血。

黎男父親、妻子的委任律師則強調,張景義在拔槍時就已經造成嚇阻效果,沒有必要再擊發,而彈道分析顯示他不是射輪胎而是射擋風玻璃,或許是因為槍枝擊發後座力造成偏差,有或許是張景義太緊張,但都是未盡注意義務,並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

黎父、黎妻則表示,雖然黎育維把車開到人行道是不對的行為,「但這不代表要判死刑,張景義有何必要使用到槍?」就算要開槍,也應該先對空鳴槍,黎育維有3個孩子,黎父有肺慢性阻塞,隨時會死,家屬表示,對張景義如何量刑他們沒有意見,重點是3個小孩子怎麼養。

張景義則嚴正駁斥,他開槍完全是依法行事,警察看到危害發生不能不阻止,而車的危險性來自於速度,當時為了讓車停止行進,最好的辦法就是開槍射破輪胎,「不然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棍子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國家發給我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

張景義強調,他是人腦不是電腦,沒有辦法算出折射的角度,不幸造成黎育維死亡,他也盡最大努力去補償,基於道義上的責任,已經給了家屬80萬元,不過他不願意認罪協商爭取緩刑,仍主張應判決無罪。法官最後曉諭全案辯論終結,明年1月9日將宣判。(李奕緯/台北報導)

飛翔的魚 wrote:
江姓男子今天開車在台中市涉嫌酒駕撞人逃逸,一死一傷,他落網後自稱只有過失,不是故意,警方依公共危險致死,和肇事逃逸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54歲江姓男子今天下午在中市西屯區某酒店飲酒作樂後,不顧酒意仍執意開車返家,行經東區進德路與富榮街口時撞上路邊2名工人,旁人大聲呼喊提醒,江姓男子竟加速碾壓陳姓工人逃逸,造成陳姓工人到院前死亡(OHCA)急救無效。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3分局員警通知線上警網協助攔截圍捕,江男最後又在自由路與南京東路口肇事,支援警力趕到終於讓江男束手就擒。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3分局東區分駐所員警林家佑下午於轄內巡邏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橫衝直撞偏移車道,且車頭有損毀跡象,似不久前無線電所通報肇事逃逸的車輛,林家佑要上前盤查時,江撞上另輛車子。林家佑示意駕駛下車,發現江姓駕駛滿臉酒味,態度惡劣直嗆警方「打我啊」
警方對肇事江姓駕駛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竟高達1.15MG/L,現場葉姓目擊者告訴警方,江駕駛自小客車,先於進德路與富榮街口撞擊2名路人,不顧旁人呼喊加速碾壓陳姓工人後逃逸,他剛好騎車經過,便一路跟著該車,直到江在自由路與南京東路口發生另一起車禍,因前方車輛擋住動彈不得。
在第一現場被江撞擊碾壓的陳姓工人到院前即無生命跡象,經急救仍無法挽回生命,另名吳姓工人仍住院觀察中,江被警方逮捕後,在派出所中喃喃自語「自己是過失又不是故意的」,看不出因他貪杯造成兩個家庭破碎有悔意。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只能這樣說了...


當時若真有人海扁駕駛,扁完或上庭時可以這樣回答...


飛翔的魚 wrote:
江姓男子今天開車在...(恕刪)


看他在移送時跟記者的問答~

"不知道 沒看到"

"很後悔"

"願意盡最大的努力補償"

這些話說起來清晰流暢不打結~

根本就是行家啊!!!

完全看破台灣法官了~

我非我 wrote:
看他在移送時跟記者的問答~

"不知道 沒看到"

"很後悔"

"願意盡最大的努力補償"

這些話說起來清晰流暢不打結~

根本就是行家啊!!!

完全看破台灣法官了~.(恕刪)


這還用說

鐵定是可以教化的啊

請看下面例子:

2015年03月21日中國時報

徵信社業者黃文進騙財騙色又預謀殺人,一審認定黃男下藥迷昏陳姓女大生,朝口鼻連續灌了10分鐘瓦斯致缺氧而死,屬「殺人輕手法」,判處無期徒刑、併科15萬元,引起輿論譁然;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竟拿黃男犯行與菲律賓武裝分子蘇祿軍殺警行為相比,認為黃男所為「非最嚴重犯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害人已經昏迷了,沒有知覺

輾過去,讓被害人沒有痛苦的升天

當然屬於殺人"輕手法"啊

這當然是可教化啊

相信我就算他來回輾壓10次
法官都會幫他找各種理由輕判
反正在台灣喝酒後就是無敵星星狀態
什麼都治不了
各位盡量避免半夜凌晨出門吧
就算要也盡量開車,不要騎車走路
asiacat wrote:
看官們,你們在外與人飲酒嗎?勸酒嗎? 酒酣耳熱之際, 還有能力攔阻你的朋友不要酒後開車嗎?
(恕刪)


我不喝酒
朋友也不喝酒
喝酒還要開車的不是我朋友
只是欠揍的賤人
要喝不會在家裡喝啊
喝完滾去上床睡覺!
現在還要怪旁人有沒有攔啊?!
幾歲了都喝酒了還像喝奶的年紀等人照顧
有人勸酒就喝
有人推薦毒品要不要順便吸一吸?
台灣真的都是怪別人最會

saredira wrote:
相信我就算他來回輾...(恕刪)


在台灣酒駕殺人完全沒事
這也得拜各級民意代表所賜..

基本上酒駕要重罰,很快罰到的就是議員立委或議員立委的助理..
要判死刑,搞不好很快台灣就沒有民意代表又或每一個月都在補選民意代表..
別說民意代表..
在我的家鄉,公務員一級主管下班喝到醉茫茫(有的中午就醉茫茫了,關在辦公室內睡覺,下午睡飽了打卡下班繼續晚上喝)..
一級主管辦桌,整桌的議員,鄉長,代表..喝完一起開車回家..搞不好警察局長也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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