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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認命 有錢任性~笑死人了,酒駕拒測罰18萬叫重罰?

台灣監獄不夠關

鞭刑!鞭刑!!才是解藥

酒駕者,無論肇事與否,
終身不得取得駕照,
大家誤會了
重罰指的是中低收入戶駕駛者
對土豪來說連毛都不算
18萬對有錢人來說根本是零頭

我公司有位同事是董事的兒子
他兒子超級招搖的 每天來公司就是炫耀去那裡把妹 去哪家夜店砸錢了
而他老爸每月給他的生活費就高達100多萬了

他因為老爸是董事 愛來不來的 上班常常遲到而且每次遇到他都是滿身的酒味
然後上班期間就是他的炫耀時間 炫耀昨天又去那裡把妹 又去哪裡砸錢玩樂了

所以罰款對於有錢人根本不痛不癢

真的要罰款就要學國外 罰款是身家財產的20%

越有錢罰越重 這樣才會怕

8KK wrote:
18萬對有錢人來說根...(恕刪)


可是我覺得錢對酒駕者不是問題
還有酒駕躲車上拒測的
法院撤銷罰單的

最好的方法就是酒測沒過或拒測
沒收通訊器材(手機)斷絕聯絡直接拘留48HRs
這樣才有殺傷力 (不能鞭刑的話)

可是立委諸公應該不會這樣去修法
頂多罰罰錢
原因嘛......嗯嗯......
球德洛 wrote:
不管是酒駕或酒駕拒...(恕刪)

法治社會能有多自由是用錢衡量
像繳1個億就能免除牢獄
這可不能人人付的起的自由代價
民X党的根本不想解決問題 他們根本不敢提鞭刑
就算一天酒駕撞死100人 都不關他們屁事
18萬根本笑死人
某法院說人民沒有接受酒測的義務
車窗關起來車門鎖起來假裝睡覺~就算罰一億都罰不到啦
整個政府民代法院都在包庇~你要怎麼跟它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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