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DELBERGG wrote:看之前海陸那個要保...(恕刪) 前面那麼多您就是沒在看民事的部分,立委是自己選的,越沒水準的越會當選,怪誰?刑事的部分,相信我,在美國我也不相信他無罪判決書寫得很清楚他明知道已經將對方勒致休克昏迷也不放手直到警察上銬前他已經清楚表示他知道人快被他殺死了
weaber wrote:起碼看完法官判有罪...(恕刪) 怎知道屋主放開手 小偷會不會突然奮力一搏到時候出了事 誰負責這只是剛好屋主有兩下子 如果換成一般老百姓先姦後殺 ? 兩屍 三命法官 又是以可教化為由 輕判 這就是目前向下沉淪的台灣還有 有鳥一點 敢做壞事 就要有最壞的打算這社會敗類 死了剛好而已
god52101314 wrote:如果當時鬆手 屋主被殺 或是 太太流產 ... 這是你想像的可能性,如果光靠想像就合理化,滿街的人都能被殺:看到遊民,他那麼窮會不會奮力一搏攻擊我?只好先發制人。看到比自己高的、比自己壯的、長得兇的都能幻想對方奮力一搏...開版說的小時候新聞,1992年10月美國有兩個人不慎闖入庭園被射殺,一個死者日本人叫服部剛丈,屋主無罪;另一個死者美國本地人叫Adam H Provencal,屋主判刑兩年。因此有人抗議歧視亞洲人。Adam H Provencal的墓碑
LIKE-SEIKO wrote:還有 有鳥一點 敢做壞事 就要有最壞的打算這社會敗類 死了剛好而已...(恕刪) 您這是在鼓勵犯罪?只要做壞事,哪怕一點點小罪,都要有最壞的打算,出事一定要殺了無辜的屋主,不然自己不可能活命。